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凤阳街道办事处关于采购临时特保保安服务招标公告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凤阳街道办事处现对采购临时特保保安服务进行招标公告,并通过资格后审方式,组织评审委员会就价格、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最终选定供应商。
一、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确定 1 家中标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保安服务。
(二)本项目服务性质为“奋战三百天、全力保畅安”凤阳街道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
(三)本项目地点地处广州市 海珠区凤阳街道辖内 ;包括6个交通劝导岗;服务范围包括日常劝导教育非机动车及行人冲红灯、逆行、不走斑马线、驾驶电动车不戴头盔等交通违章行为;项目周边治安状况 良好 。
(四)服务期限: 2021 年9月 24日-12月31 日 ,签订合同后生效。
二、总体要求
(一)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派出的保安员的岗位设置具有决定权,可对供应商的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的意见和建议。
(二)采购人按实际需要,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具有特殊专长的保安员。
(三)中标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建立保安服务方案,以及组织架构、人员录用等内容的规章制度。
(四)采购人对重要岗位的设置、人员录用与管理以及重要的管理决策有直接参与权与审批权。
(五)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时,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派出的保安员有直接指挥权。因采购人指挥失误产生的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等后果,由采购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中标供应商应对中标供应商派出的保安员进行严格审查,保证其均持有省级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
(七)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的相关劳动法规和保险条例,为保安员提供完善的劳动权益保障。
(八)中标供应商与保安员签订用工合同时,必须采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的广东省职工劳动合同版本。
(九) 中标供应商在日常管理中要建立交接班、请(休)假等登记等制度,采购人有权查阅记录。如因保安员的休请假、撤换或辞退造成保安人数的空缺,中标供应商应在 1 日内予以补充。
(十)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使用要求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保安员。采购人提出更换要求并与中标供应商协商,协商完成后中标供应商应在 5 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
(十一)若发生劳动争议或出现伤、病及意外死亡情况时,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协商处理并商讨相应的法律责任归属。
(十二)中标供应商应为保安员配备“2011式”保安员服装及统一的保安服务标志,保安器械等装备。
(十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项目不得转包。
三、保安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1.负责服务区域内的安全防范保卫、治安巡查工作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如医疗救援、群体性事件、自然灾害等)。
2.维护服务区域内的正常秩序,保障服务区域内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确保采购人的设施设备及各类财产不受损失,预防各类政治事件、刑事案件、治安事件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3.负责对服务区域进行流动巡查,对一些重点地段应加强巡查保护。
4.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对服务内容进行增减及细化。
(二)工作要求
1.在凤阳街道辖内道路日常守点,劝导教育非机动车及行人冲红灯、逆行、不走斑马线、驾驶电动车不戴头盔等交通违章行为,上岗时间:每天早上7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9时。
2.对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不法侵害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报告客户单位和当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扩大,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3.落实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和防治安灾害事故等防范措施,发现执勤区域内的安全隐患,立即报告客户单位,并协助予以处置。
4.保安员对执勤区域内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应及时制止,对不法行为人应移交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处理。支持、配合公安机关和其他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
四、人员配置
(一)服务人员具体岗位设置(本项目须派驻保安员岗位 15 人)。
(以上内容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进行增减,中标供应商要配置不少于上述所需人员,可以提出更优化的配置方案)
(二) 人员素质要求
1.经公安机关批准设立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并取得省级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
2.年满18周岁以上, 60 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
3.遵纪守法,无违反计生政策规定。
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保安队长)需有相关安保服务管理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取得《保安管理师》或《广州市保安服务及管理专业知识培训结业证书》的;(视采购人需求可设置)
5.其他专业人员。例如安检策划能力、大型群体性活动安保策划岗位能力、校园护卫、医疗机构护卫、金融机构护卫等专业培训,并取得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专业培训结业证书,机楼、综合楼安防监控中心值班人员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视采购人需求可设置)
6.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增加具体要求。
(三) 人员管理要求
1.采购人与派驻保安服务人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派驻服务人员由中标供应商自行管理。
2.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所派驻的全部保安服务人员应专职服务本项目,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调整,须报请采购人同意,并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
3. 中标供应商应当根据服务岗位需要定期对保安员进行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保安服务具体操作规程及质量服务应达到公安部颁发的《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的要求。
五、服务费内容
采购人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每月服务费已包含以下各项费用:
(一) 保安员工资和补贴(夜餐费、节假日补贴费及加班费用等);
(二)购置从事保安工作必备的统一的服装、器械等装备费用;
(三)购买保安员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四)保安员病重或因公致伤、残、死亡时发生的全部费用。
六、付款方式
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办理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作为预付款。余款据实按月结算(如中标人提供服务不足一个月时按日计算),并由采购人于每月10号前(如遇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办理支付手续(如结算费用小于或等于预付款时则无需办理)。成交供应商需开具符合国家财务规定的等额***交给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的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
七、履约保证金(无履约保证金项目请删除本项)
说明:严格落实《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用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穗财采〔2020〕24号)的相关要求,建议采购人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的,应当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八、报名时间及联系人
报名时间:2021年9月1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联系人:阳先生186****7976、梁先生136****6556
九、报名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泰沙路557号凤阳街道办事处安监分队1楼
凤阳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