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宽企业住所登记鼓励大众创业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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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27日发表
记者日前从县工商部门了解到,最新实施的《上海市企业住所登记管理办法》大幅放宽了企业住所的限制,明确规定经利害关系人同意,并由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文件,在不改变宅基地原有使用性质、不影响乡邻关系的前提下,农村宅基地上房屋可以登记为企业住所。工作人员表示,以前农村宅基地只能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此次新政的出台,是通过加强后续监管而非在事先准入上限制的方式,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住所本身的登记要求。
此次《办法》还创造了“一址多照”,规定在集中登记地、有投资关系企业合署办公等情形时,一个门牌号或者室号可以登记为多个企业的住所,大大降低了企业的创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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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7 02:55:3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