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安监局关于在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区国资委,街道、镇,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0〕35号)文件精神,按照***安委办《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1〕18号)和上海市安委会《关于本市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安委会〔2011〕4号)的要求,我区将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以下简称工贸企业)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为依据,通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全面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提升企业安全技术水平,逐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工作目标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典型引路、全面推进,法律约束、政策引导,企业为主、政府推动”的原则,计划在2015年前完成本区工贸企业标准化工作任务。
1、2012年2月上旬开始对区域工贸企业状况进行调查,在区国资委系统和市属企业中确定5—8个达标试点单位。
2、2012年底前,完成60%规模以上(指主营业务年销售总额2000万元以上)工贸企业达标工作,2013年底前全部达标。
3、2013年至2015年期间,完成规模以下工贸企业的达标创建。
三、组织领导
为全面推动工贸企业标准化工作有效开展,将成立杨浦区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推进领导小组。
四、评定标准
为保证评定标准的统一性和评定结果的可对比性,国家安监总局已制订的评定标准,各单位可直接采用;对于安监总局尚未制订评定标准的领域,原则上采用《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办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定标准》,并参照有关评定标准进行二级、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评定。主营业务年销售总额在500万元以下的工贸企业将使用《上海市规模以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五、评审组织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和市安监局《关于在本市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国安全生产科学协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评审组织单位;上海市安全生产协会为二级、三级企业评审组织单位。
六、工作程序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审工作依据《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办法》进行。
1、企业自评。企业成立自评机构按照评分细则组织自评,确定自评等级,形成自评报告。
2、申请评审。企业根据自评等级,经相关安监局同意后,提出书面评审申请。
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的,经市安监局同意后,向中国安全生产科学协会提出申请;申请二级、三级企业的,经区安监局同意后,向上海市安全生产协会提出申请;规模以下企业自评后,送区安监局确定的评审组织单位,安排专家评审。
3、评审与报告。评审组织单位收到企业的评审申请后,应组织评审单位按照相关评分细则进行评审。评审应在收到评审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不包括企业整改时间)。评审完成后,评审组织单位向相应负责审核公告的安监局提交评审报告、评审工作总结和评审得分表等相关材料。
4、审核与公告。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实行分级审核和公告。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由国家安监总局审核和公告;二级企业由市安监局审核和公告;三级企业由区安监局审核和公告。
审核单位对评审组织单位提交的评审报告等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公告;不符合条件的,通知评审组织单位并说明理由。
5、颁发证书和牌匾。经市、区安监局公告的企业,由评审组织单位颁发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和牌匾。
证书和牌匾由国家安监总局统一监制,统一编号。
6、培训及评审费用。相关行业协会或培训、评审组织机构按照上海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及评审收费标准执行。
七、工作要求
(一)落实机构,制定方案
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从人、财、物上予以充分保障。区国资委,街道、镇和集团公司应同步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领导小组。根据市、区有关部门的要求,制定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计划,并于2012年3月20日前报送区安监局(江浦路549号705室)。
(二)排模梳理,确定重点
区国资委,街道、镇和集团公司要对本系统、本地区的工贸企业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模底,充分掌握包括企业数量、规模、种类、从业人员、生产工艺、安全管理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目标,统筹规划,确定重点,全面推进,确保在2015年底前全部完成工贸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三)加强培训,提高水平
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有关法规、标准的宣贯培训。区国资委,街道、镇,集团公司要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使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自评人员熟悉要求、掌握标准,具备开展安全检查、自评和整改工作的能力。同时企业要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尤其是要加强基层职工培训,提高职工按照安全规程作业的意识和技能,促进岗位达标。
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时,要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对经考评达标的企业,通过在新闻媒体上公告、与目标责任考核、劳模评选、奖励等情况挂钩,使达标企业为社会所认同,从创建达标中受益。对在规定时间内不达标的企业,有关安全生产专项监管部门将加大监督力度和检查频次,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将依法予以关闭。
上海市杨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