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县2021年15月集体林木采伐限额结余情况公示
平乐县林业局
为深化集体林木采伐管理改革,创新林业治理机制,充分调动林农造林育林护林积极性,实现越采越多、越采越好。根据自治区林业厅《转发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意见的通知》(桂林政发[2014]29号)文件精神,现将平乐县2021年1-5月份集体林木采伐限额结余情况公示如下:
2021年集体林木采限额为85100立方米(目前上级仅下达我县全年总额的70%),1-5月份共使用57874.94立方米,剩余27225.06立方米。其中商品林采伐限额为60100立方米,使用51454.96立方米,剩余8***5.04立方米(其中主伐限额剩余600立方米),公益林采伐限额为25000立方米,使用***19.98立方米,剩余18580.02立方米(详见***)。
***:平乐县2021年1-5月集体林木采伐限额结余情况统计表(以森林蓄积量统计)
平乐县林业局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