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法律明白人拟任公示
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民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全国普法办公室下发的《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的文件精神,经本人自荐或者村(社区)“两委”推荐,乡镇司法所审核,下列380人拟定为灌阳县乡村“法律明白人”,其主要职责为积极宣传***法治思想、宪法法律知识和党的政策,开展收集社情民意、调解矛盾纠纷、引导法律服务、辅助基层社会治理、参与法治创建等活动,积极参与“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创建,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现将拟任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2021年12月13日-22日)。如有异议,可向县司法局反映,联系电话0773—4212006。
灌阳县司法局
2021年12月13日
2021灌阳县明白人拟任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