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nbsp蜀山陶集项目组沙盘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蜀山陶集项目组沙盘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丁招(2023)069-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蜀山陶集项目组沙盘采购项目(第二次),已由丁蜀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兴市陶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技术服务要求
2.1项目地点:宜兴市陶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2项目工期:35天
2.3 项目内容:蜀山陶集项目组沙盘采购
2.4合同估算价:59000元(报价不得等于或高于此价格,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7付款方式:根据实际工作量按实结算,按合同支付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2.9其他: 详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沙盘相关内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时间:2023年3月24日~2023年3月28日。
4.2、报名时间及方式:2023年3月27日~2023年3月28日上午8:00~10:30时,下午14:00~16:00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本人携下列资料前往丁蜀镇招投标中心509室(宜兴市丁蜀镇东坡中路行政审批局5楼)报名。报名资料费:300元/份,交纳方式:报名单位需向宜兴市丁蜀镇招投标中心指定账户交纳,账号:***5***********6,户名:宜兴市丁蜀镇人民政府,开户行:农行丁蜀支行,转账时必须备注报名的工程名称。
4.3、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④投标保证金本票/汇票正反面复印件(签字加盖公章);⑤报名资料费交纳凭证(必须以单位名义);⑥受托人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指2022年10月-2023年3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等在职证明文件(必须加盖同报名单位公章);⑦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必须按照***模板制作,不论中标与否一律不予退还),报名时必须由委托人或法人本人携带本单位报名材料、本票/汇票原件及企业资质原件进行报名,不接受委托人或法人以外的其他人代为报名,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如需更换报名材料,需于开标前一日上午10时前上交,逾期不予办理。
4.4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公告下方***,报名成功后现场领取文件解压密匙,自行并按要求做好投标文件。
4.5投标保证金:报名单位需交纳投标保证1000元方可报名(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本票/汇票(账号:***5***********6,户名:宜兴市丁蜀镇人民政府,开户行:农行丁蜀支行),保证金本票/汇票金额不得分开,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备注XX工程保证金,不接受直接转账,否则不予以报名。
缴纳保证金后需并填写***中的承诺函,所有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开标结束后不计息退还。
4.6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近三年内受过处罚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4.7答疑:本工程不集中组织答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投递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下午8:00~10:30时,下午14:00~16:00时,地点为丁蜀镇招投标中心509室(宜兴市丁蜀镇东坡中路行政审批局5楼);
开标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15时00分,地点为丁蜀镇招投标中心5楼会议室(宜兴市丁蜀镇东坡中路行政审批局5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工程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无需提交任何原件资料,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到达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至丁蜀镇招投标中心509室(宜兴市丁蜀镇东坡中路行政审批局5楼)。投标人通过视频会议,进行身份核查(网上视频会议必须由投标单位递交资料上的法人/委托人本人参加,入会时必须开启***头,在工作人员点名检查时,需在***头前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企业营业执照原件)、观看开标现场操作、互动交流等活动。开标时间截止后,投标人代表未进入线上开标会签到的,作废标处理。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合同签订后付至合同款的20%,货到现场付至合同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二年年底付清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最低价法。
8.其他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 宜兴市丁蜀镇政府网 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3月28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陶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10-87430692
邮编:214200
公告发布: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丁蜀镇招投标中心
地 址:宜兴市丁蜀镇东坡中路行政审批局5楼509
联系人:高会计
电 话:0510-87488602
2023年3月24日
***1--丁蜀镇项目报名材料模板.docx
***2--069最低价招标文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