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采取三项措施全力保护秦岭生态环境
今年以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采取三项措施,全力保护秦岭生态环境。
一是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循环发展理念,以《环境保护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为法律依据,开展秦岭环境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提高秦岭生态环境质量。同时通过“六.五”世界环境日,大力宣传秦岭北麓环境保护工作,切实提高群众秦岭北麓环境保护意识。
二是加大依法治理的深度,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扎实开展各项环保专项行动,对未批先建、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
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制定印发《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大排查工作方案》、《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就******对秦岭6次***批示贯彻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和中央级巡视督查督导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回头看”材料报送任务分工的通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关于成立鄠邑区秦岭北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地域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青山保卫战)2019年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确保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治理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