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普法学习集中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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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30日发表
为了全面了解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普法学习成效,进一步激发农民专业合作社学法热情,按照《铁岭市工商局关于印发2016年铁岭市工商局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普法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6月24日,市工商局对全市7个县(市)区代表队选派的28名农民专业合作代表进行了普法学习集中检验。
参加农民专业合作普法检验的人员克服了学习时间短、试题难度大等困难,经过精心准备取得了平均97.29分的优异成绩。昌图县局、西丰县局、清河区局代表队获得满分的好成绩, 15名农民合作社代表取得了满分好成绩。
此次普法学习检验活动受到了各单位的高度重视,获得了市工商局相关科室的大力支持,学习效果显著,成绩喜人。
来源:铁岭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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