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八措并举抓实城市建设工作
为进一步解决当前棚户区改造、乡村改造等突出问题,扎实推进城市建设工作。6月22日下午,县委书记彭华昌主持召开纳雍县城市建设推进会,以“四个树立、两个及时、一个严厉、一个全面”动员全县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行动起来,齐心协力,打好打赢城市建设攻坚战。
一是牢固树立爱乡情节。全县人民要“十二分”热爱纳雍,时刻把“纳雍”二字放在心中,大力支持好纳雍的各项工作,尤其是棚户区改造工作,竭尽全力建设城市美、山水美、人文美的和谐纳雍。
二是牢固树立大局意识。雍熙、文昌、居仁街道所有社区要借鉴塘约“分区自治”、“红九条”和“黑名单”等经验,进一步管好社区居民,同时,县级领导要纳入属地管理。在棚户区拆迁区域的干部职工和干部职工在拆迁范围内的直系亲属,要率先带头搬离拆除;县直各部门在棚改工作中涉及到本单位职工以及亲属,要实行单位包保制,细化措施办法,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抓好抓实棚改工作。
三是要牢固树立公平意识。对于大力支持棚改工作的拆迁户,赔偿标准不能低,拆迁奖励不能少,要让先拆的拆迁户先受益、多受益,同时,县内媒体要大张旗鼓地宣传,传播纳雍拆迁工作正能量、好声音。
四是牢固树立廉洁意识。要将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纳入三督三查,对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严肃追究责任;纪委、组织部、审计局等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督、督查力度,要深入开展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监察,坚决防止优亲厚友、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现象发生。要将工作推进情况与单位年终考评、干部提拔任用等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大家抓、全面抓、大力抓的工作格局。
五是及时兑现征拆资金。棚改户房屋丈量结束,协议签订后,立即兑现赔偿金30%,棚改户搬离拆除房屋后,剩余资金及奖励资金再一次性兑现,房产部门要及时与房开企业签订棚改户购房优惠协议,明确棚改户在纳雍购房可享受每平方10%优惠,鼓励拆迁群众在纳雍购置商业用房和住房。
六是及时启动恢复重建。成立征拆联合组、丈量组、催拆组、拆迁组、综合执法组5个工作组,按照“拆完一处,建设一处”的要求,6月底前全面完成2016年度4个棚户区改造点的拆除工作,同步推进棚改区域停车场、小广场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进一步提高市民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七是严厉打击违章违法。街道和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履行防违控违职能职责,注重日常巡查排查,在适当区域设卡,加大违建行为打击力度,在发现违建情况时,立即清运违建现场的建筑材料,追踪建材销售的企业,按照相关规定从严从重从快处罚销售企业,从而有效减少违章违法建筑。
八是全面推动乡村建设。城区棚改涉及到乡镇的干部,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主要负责同志要做好相关人员的思想工作,让干部积极支持棚改工作。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下大力气,规划、引导、督促、落实乡村建设,落实好建筑层高、地基、门面、外墙装修问题,确保小城镇建设有新进展。要引导群众在合适的地方建房,办齐相关手续,相关部门和乡镇要根据县乡财税体制改革,确保乡镇税费增收,同时,要加大力度,推动落实好美丽乡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