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住建局,开发区城乡建设部,高新区城市建设与住房保障局,牡丹区、曹县建筑工程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和较大事故整治攻坚百日行动,持续深化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巩固提升工程质量治理成果,督促工程参建各方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我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经研究,市住建局决定组织开 展2021年全市建筑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压实工程建设各方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增强防范意识,完善预防措施,强化风险管控,全面排查治理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建筑领域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快推进施工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确保我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运行。
二、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5.《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5号)
6.《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08号)
7.《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 172 号)
8.《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建质〔2014〕153 号)
9.建筑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强制性标准。
三、检查范围
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在建的房屋建筑工程。
四、检查内容
(一)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各县(区)住建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工作部署的情况;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开展日常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情况。
(二)参建主体质量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1.参建主体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立情况;质量安全责任制度落实情况;执行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执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情况。
2.施工现场主要岗位管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从业人员持证情况;全员安全教育情况(开复工安全教育第一课及安全防范知识一本通发放情况)。
3.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编审和执行情况;特别是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和交底验收情况。
4.监理规划、细则编制执行情况;监理单位资质和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资格、人员配备及到位情况,履行监理职责等。
(三)工程质量情况
1.工程实体质量。重点检查结构质量和重要使用功能,主要是地基基础、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及影响使用功能的重要工序;检查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等。
2.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含现场钢筋、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防水材料等)实施进场验收和见证取样检测情况。
3.检查落实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防控情况。
4.工程质量控制资料。重点核查施工技术资料、监理资料与工程施工同步情况。
(四)工程安全情况
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全面推行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土方开挖、基坑支护、模板支撑、脚手架和起重机械拆装使用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编制、论证和执行情况;高处作业和临边洞口安全防护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项目管理行为。主要检查现场安全资料是否完善、真实适用。工程项目管理团队对现场安全问题检查情况,重点检查项目部是否对安全问题定期检查并及时销项。
3.施工起重机械管理。起重机械设备(含塔机、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安全使用情况,重点检查起重机械设备备案及安装告知情况、构件是否完善可靠、使用安全状态及作业人员资质证书等。
五、检查步骤安排
本次检查分为企业自查自纠、县、区全面普查和市住建局检查三个阶段。
(一)企业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 3 月 15日):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对其承建的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销号人,整改完毕,逐一销号,形成项目自查台账和自查报告存档备查。
(二)各县(区)住建部门全面检查阶段(3月 16日至 3月 20 日):各县(区)对本辖区内所有受监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问题监督整改落实,形成检查记录台账存档备查。
(三)市住建局检查阶段(3月下旬):市住建局抽调市质监站、安监站人员及社会专家组成三个督导组,分别由县级领导带队,采取暗访抽查与随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县区主管部门履职情况及质量安全专项排查情况进行督导。督查的重点是各县区开展住宅工程质量检查情况、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和对发现质量安全问题、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及整改落实情况。每个县(区)随机抽取建筑工程项目不少于3项,抽查情况在本行政区域内通报,并在部门网站公示。具体分组安排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按照本通知要求迅速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协调联动,加快组织排查。要层层压实责任,落实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发挥行业专家和专业检测机构作用,运用科学方案、专业力量、精准手段,确保查深查细查实。
(二)强化调度督导。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工作,加强对各单位开展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的指导,***调度各有关责任主体开展排查的情况,对排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和问题,及时督促指导做好整治和整改,确保排查成效。
(三)认真对待,严查实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各责任主体制定相应措施进行整改,并依法记录不良行为直至进行行政处罚。对发现的事故隐患一律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发现的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必须立即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责令停工整改,整改完毕经复查后方可施工。
各县区自查情况请于2021年3月20号前报菏泽市住建局质安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信浩 电话:0530-5160629
邮箱:zjjzak@hz.shandong.cn
***:2021年全市质量安全大检查在建工程项目汇总表
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