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规范化系列化责任落实机制
青岛日报讯 胶州市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注重发挥牵头部门的作用,充分调动各牵头部门的主观能动性,初步形成了一整套规范化、系列化的责任落实机制,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纪委作用发挥如何,对于全市责任制牵头单位工作机制的形成起着关键作用。胶州市注重从参谋助手、组织协调、检查督导三个方面发挥纪委的牵头作用,形成经常性的工作机制。
围绕三个关键环节,形成规范化运作机制。一是注意找准与牵头单位上下共振的结合点,帮牵头部门找准工作上的重点,定准具体措施,解决工作难题。市农业局作为牵头部门,对农村“财务不清”感到压力很大,市纪委通过调研和沟通,协助农业局提出对农村财务实行委托代理制,并列入年度反腐败重点任务,有效地杜绝了农村财务管理中的漏洞。二是责任讲评制度化。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主持召开反腐败重点任务协调会议,剖析存在问题,对责任落实不力的进行点名批评,促其整改;市纪委每年还召开三次牵头部门调度会。三是责任检查经常化。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每半年要向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报告落实责任制情况,各牵头部门每月自查一次,市纪委会同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督查室对有关情况及时进行督查。各牵头单位也紧紧围绕解决本单位、本系统的责任制牵头任务,研究制定制度规定,组织督察队伍,开展纠风和专项治理工作。
通过“三个结合”,不断促进监督制度和监督机制的完善。一是落实责任制与实施“一把手”监督相结合。二是落实责任制与社会监督相结合。三是落实责任制与建立长效监督机制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