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对镇街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督导评价
为保障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区委、区政府对全区教育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全面推进各镇、街道教育高质量发展,依据国家《教育督导条例》等法规要求和《兰山区2021年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及《兰山区2021年镇街教育履职情况评价实施意见》,11月29日至30日,兰山区对镇街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了督导评价。本次督评工作呈现四个特点。
一是重视程度高。区政府高度重视本次督导评价工作,区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教体局等部门共同参与,具体评价工作由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安排实施。各镇党委、政府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积极准备,认真迎接了督导评估。
二是评估项目细。本次督导包括5项A级指标和15项B级指标,重点评估了镇街政府履行教育工作的职责与管理、发展水平、经费与保障、安全与管理、教育宣传及教育满意度等,涉及主体责任、各类教育发展、经费投入、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教育氛围、满意度等镇街教育全方位工作。三是检查过程实。督导组不仅听取镇街负责人的教育工作汇报,详细查阅镇街教育的有关资料,而且到镇街财政所查看了教育投入预算和实际投入情况,并到所辖学校、幼儿园实地查看规划建设项目、疫情防控、无证幼儿园整治、控辍保学、“五项管理”、“双减”落实、校园安全、综合治理等情况,还督评了镇街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社区教育等工作,查看了半程镇及枣园镇“强镇筑基”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四是指导精度准。督导工作开展之前召开了培训会,督导组成员仔细研究了评估细则和量化标准。工作中严格执行督导程序,认真查阅资料和查看相关现场,找准成绩,明确问题,提出建议,提高了督导评价工作的威信度、精准度,有力督促了各镇街教育发展与管理工作目标的落实。近年来,兰山区各镇街结合“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深入推进乡村教育振兴,促进镇域内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解决教育民生问题,优化育人环境,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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