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番禺区分局举办番禺区第三片区民宅内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培训班
3月19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局番禺区分局到南村镇举办番禺区第三片区民宅内“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培训班。南村镇、新造镇、化龙镇、小谷围街的环保中队、河长办、来穗中心、出租屋管理组相关人员及各村书记、居委主任等参加了培训。
市生态环境局番禺区分局要求,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散乱污”整治相关工作,充分认识“散乱污”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强领导和统筹,强化部门协作,明确整治时间表,责任落实到人,狠抓各项任务的落实。同时,要加强宣传引导工作,提升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坚持依法办事,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此次培训讲解了相关工作方案及相关指引,要求对民宅内“散乱污”场所进行分类,对从事生产加工的“散乱污”场所按要求进行关停取缔、对生活服务型“散乱污”场所进行限期升级改造。对逾期未完成关闭住宅和生产设备清理,或未完成整改的,将实施强制断电断水处理。
(南村镇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