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9月18日防空警报器试鸣演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为检验人防音响警报设备设施性能,提高人民群众识别人防音响警报信号能力,强化全民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市定于 2019 年 9 月 18 日上午进行防空警报器试鸣演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9 月 18 日上午 10 时 00 分至 10 时 15 分结束。 二、试鸣范围:福泉城区及人防警报器设台乡镇。 三、人防音响警报信号: 1.预先警报 鸣 36 秒,停 24 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时间 3 分钟。 2.空袭警报 鸣 6 秒,停 6 秒,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时间 3 分钟。 3.解除警报 连续鸣响 3 分钟。 试鸣期间三种警报信号鸣响时间间隔为 3 分钟。 请广大市民在人防警报试鸣期间,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福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