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肺功能仪设备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的公示
一、申请单位:宝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采购项目名称:肺功能仪设备15台,采购预算67.5万元。
三、论证专业人员意见
2020年9月17日,组织相关专家对采购进口产品进行了论证,专家组一致认为:
根据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要求,全县15家乡镇卫生院拟各配置肺功能仪壹台,需满足以下性能:1、进口肺功能仪在临床实际工作中功能齐全,性能稳定,检测结果精确度高,重复性好,质优耐用,市场占有率高。2、传感器作为肺功能仪的主要核心部件,进口产品技术先进成熟,比国产肺功能仪精确度更高,更能准确判定病人结果。鉴于目前国内同类产品不能满足需求,且此设备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进口产品,经论证建议购置进口产品。
以上仪器设备不属于《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产品目录》禁止或限制的产品。
四、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必须包括1名法律专家)
序号 专业人员姓名 专业人员职称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1 吴爱农 副主任医师 宝应县人民医院
2 徐 俊 主任医师 宝应县人民医院
3 杨 波 副主任医师 宝应县人民医院
4 黄学平 主任医师 宝应县中医院
5 潘永峰 律师 江苏擎天柱(宝应)律师所
特此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 9月28 日下午17:00 (公示7个工作日)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申请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 郭金龙 联系电话:0514-88869185
宝应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0514-88250290
申请单位:宝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9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