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六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家公务员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国卫监督发〔2015〕91号),要求各地整合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资源,强化卫生计生综合监管职能,完善和健全综合监督行政执法体系,推进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确保卫生计生法律法规有效落实。
文件指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含中医,下同)是卫生计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国家卫生计生管理的重要手段,是执行国家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维护卫生计生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设健康中国的重要保证,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技术性。各地要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遵循整合资源、转变职能、综合执法、提高效率的原则,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体系,在卫生计生领域内推进综合监督行政执法。
文件要求,各地要整合卫生计生监督行政执法资源,大力推进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部门应整合卫生、计生现有行政执法机构和职责,明确行政执法工作任务。整合后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机构负责监督检查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依法开展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和中医服务等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行为。
文件强调,各地要充分认识推进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的重要意义,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卫生计生和中医药行政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会同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务员管理等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顺利进行。
根据国家文件精神,近期,我委已草拟了陕西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将按程序提交委党组会审定后会同省编办等六部门联合下发。
网络编辑:卫生计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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