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四大机制稳步推进乡村振兴
在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程中,我州采取健全组织领导、督查指导、考核评价、工作联动四大机制,稳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探索推行州领导定点联系制度,由相应的州领导对应联系各县(市、新区)和镇(街道),明确县乡工作职责,层层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强化乡村振兴工作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确保乡村振兴干部队伍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继续用好中央定点单位、东西部协作、社会帮扶力量和选派驻村第一书记等措施开展工作。截至目前,州领导定点联系县(市、新区)和镇(街道)全面落实,与惠州正式签订东西部协作协议,所选派的2659名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全部到岗。
健全督查指导机制。针对国家和省部署的乡村振兴重点任务、重大政策、重要改革等推进落实情况,强化督查指导。积极探索创新“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督查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行问题整改“双台账”“双责任”“双销号”“双问责”,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充分发挥大数据优势,运用好“乡村振兴云”和“12317”“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确保乡村振兴工作有力有效推进。
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注重提拔使用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实绩突出的党政领导干部。建立常态化约谈机制,对考核排名靠后、履职不力的县、乡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健全联动工作机制。搭建社会参与平台,加强组织动员,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乡村振兴参与机制,支持和鼓励龙头企业与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村双向选择、结对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双赢。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等群团组织的优势和力量,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群体的积极作用,凝聚乡村振兴强大合力。建立乡村振兴专家决策咨询制度,组织智库加强理论研究。强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舆论引导,广泛宣传实施乡村振兴的优秀范例和成功经验,调动广大群众投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全州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不断释放推动乡村振兴的正能量。(龙启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