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州区财政局关于委托所属事业单位行政执法的公告
为了规范财政部门监督行为,加强财政管理,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维护国家财经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财政部门监督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我局关于委托黄州区财政监督局所属事业单位行政执法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执法权限
黄州区财政监督局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黄州财政局的名义行使下列监督和检查职权:
(一)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
(二)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和决算情况;
(三)税收收入、政府非税收入等政府性资金的征收、管理情况;
(四)国库集中收付、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管理使用情况;
(五)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
(六)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金融类、文化企业等国有资产的管理情况;
(七)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
(八)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赠款的管理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设立及执业情况的监督,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实施。
二、委托执法责任
1.指导和监督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黄州区财政监督局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2.承担受委托单位因履行委托职责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对出现过错责任给予赔偿的,黄州区财政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后,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员的过错责任;
3.对受委托单位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予以纠正或者撤销;对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委托单位,黄州区财政局可以解除委托执法协议;
4.组织受委托单位执法人员参加政府法制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执法资格培训及相关业务学习,并帮助申办政府行政执法证件;
5.为受委托单位提供相关资料、统一格式的行政执法文书、呈批表格,规范执法文书编号。
三、委托执法区域
黄冈市黄州区。
四、委托执法期限
委托期限5年,自2021年10月1日至2026年10月1日。
委托单位:黄州区财政局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黄冈市黄州区西湖二路36号
受委托单位:黄州区财政监督局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黄冈市黄州区西湖二路36号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