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林业局全面开展打击毁林专项行动
“占用林地,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的……”,车载高音喇叭循环播放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占用林地、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当申请采伐许可证、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盗伐、滥伐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等有关管理制度和林业政策,“保护森林资源,就是保护子孙后代,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银色宣传车身上贴着宣传标语巡回穿梭在全市各乡镇村组,穿街过巷,这是由醴陵市林业局组织的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宣传现场,也是强力推进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的一个缩影。
醴陵市林业局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张贴了宣传标语100多条,发放《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600余份,公开了举报电话,局领导带领相关部门在基层林业站召开了木材经营加工、收购出售的单位、个人座谈会。通过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以案说法等形式,广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群众法制观念和意识。
目前,专项行动在全市有序推进,全面清查党的十八大以来非法侵占林地、滥砍盗伐林木、收购无合法来源的木材等涉林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