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镇新城大道新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
版本号:2015-1
中新镇新城大道新建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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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章):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人民政府
授权代表:李工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中福路30号
邮政编码:511365
电话:020-82866296
传真:020-82866296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章):广州峤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林工、黄工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411号2704、2705、2706房
邮政编码:510610
电话:020-83842351、137****5863
传真:020-8384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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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申报表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按照范本格式编制招标文件。如果修改,范本被删除的内容应标注删除线,新增内容应标注下划线。修改的内容请填在下表中,以便管理机构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作出的改动进行评估,避免因不恰当的改动而引起纠纷造成不良后果。与范本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范本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www.gzzbb.gz.cn)查阅。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第二章 招标说明 ┈┈┈┈┈┈┈┈┈┈┈┈┈┈┈┈┈┈┈┈┈┈┈┈┈
第三章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
第四章 废标条款 ┈┈┈┈┈┈┈┈┈┈┈┈┈┈┈┈┈┈┈┈┈┈┈┈┈
第五章 开标评标定标 ┈┈┈┈┈┈┈┈┈┈┈┈┈┈┈┈┈┈┈┈┈┈┈┈┈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 ┈┈┈┈┈┈┈┈┈┈┈┈┈┈┈┈┈┈┈┈┈┈┈
附录1 投标申请表(申请人、资质、机构简介) ┈┈┈┈┈┈┈┈┈┈┈
附录2 投标申请表(投标人的业绩) ┈┈┈┈┈┈┈┈┈┈┈┈┈┈┈┈
附录3 投标申请表(关键人员配备) ┈┈┈┈┈┈┈┈┈┈┈┈┈┈┈┈
附录4 正式投标人名单 ┈┈┈┈┈┈┈┈┈┈┈┈┈┈┈┈┈┈┈┈┈┈
附录5 勘察设计费报价表┈┈┈┈┈┈┈┈┈┈┈┈┈┈┈┈┈┈┈┈┈┈
附录7 投标书 ┈┈┈┈┈┈┈┈┈┈┈┈┈┈┈┈┈┈┈┈┈┈┈┈┈┈
附录8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
附录9 投标人已完成项目情况 ┈┈┈┈┈┈┈┈┈┈┈┈┈┈┈┈┈┈┈
附录10 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基本情况表 ┈┈┈┈┈┈┈┈┈┈┈┈┈┈┈
附录11 投标文件接收记录表格 ┈┈┈┈┈┈┈┈┈┈┈┈┈┈┈┈┈┈┈
附录12 资格审查表 ┈┈┈┈┈┈┈┈┈┈┈┈┈┈┈┈┈┈┈┈┈┈┈┈
附录13 商务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
附录14 商务文件综合评分表 ┈┈┈┈┈┈┈┈┈┈┈┈┈┈┈┈┈┈┈┈
附录15 技术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
附录16 技术文件综合评分表 ┈┈┈┈┈┈┈┈┈┈┈┈┈┈┈┈┈┈┈┈
附录17 投票汇总表 ┈┈┈┈┈┈┈┈┈┈┈┈┈┈┈┈┈┈┈┈┈┈┈┈
附录18 市政工程设计方案评审记录表 ┈┈┈┈┈┈┈┈┈┈┈┈┈┈┈┈
附录19 投票表格 ┈┈┈┈┈┈┈┈┈┈┈┈┈┈┈┈┈┈┈┈┈┈┈┈┈
附录20 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详见招标公告。
第二章 招标说明
2.1 免责条款
2.1.1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调整本次招标活动的细节及保留最终解释权。
2.1.2 招标人不受将合同授予任何投标人的约束,招标人有权接受任何一份投标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2.1.3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2.1.4 投标人应承担其现场考察、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损害和人身伤亡事故责任,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1.5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失误不负任何责任,投标人应指定一名投标事务负责人,专门负责***、接收、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及随后收到的有关资料,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质疑,检查投标文件,协助有关人员尽力克服各种投标失误。
2.1.6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承担其参加评标有关的一切费用、损害和人身伤亡事故责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除提供评标酬金和因请外地专家而发生的差旅费用外,对其他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2 招标文件效力
2.2.1 招标文件在招标管理机构备案。
2.2.2 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发出的要约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均视为承认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的所有条款,并承诺一旦中标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要求的质量和进度完成全部委托任务。
2.2.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通过交易中心网站传送的电子文件(电子邮件)是指数字、文字、图形等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与公开登载的文件或者盖章发出的文件一样具有同等效力。
2.2.4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服务机构公开登载的文件,与盖章发出的文件一样具有同等效力。
2.3 现场考察
2.3.1 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进行考察,在考察前需提前通知招标人,招标人不另行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
2.3.2 每个投标人参加现场考察的人数不宜超过3人,外国投标人代表应自带中文翻译。
2.3.3 现场考察期间招标人将召开一次会议,接受投标人代表的提问。
2.3.4 现场考察集合时间:。
2.3.5 现场考察集合地点:。
2.4 质疑和澄清
2.4.1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尽力澄清一切疑点,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2.4.2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8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4.3 投标人应在收到招标文件3日内将需要澄清的一切问题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招标答疑专区中提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18日停止质疑。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者对投标人提出问题的回答,将统一整理为按时序编号的补充材料,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交易业务 “建设工程”专栏的 “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中发布, 输入项目编号在本项目的“答疑纪要”环节即可查看。澄清及补充材料一旦发出,视为已发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及时查询。澄清及补充材料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补充材料如与原招标文件不符,以最新的修改为准。
2.4.4 澄清及补充材料一旦发出,视为各投标人已收到,请各投标人及时自行查询。投标人应及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答疑纪要专区中查询。
2.4.5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建设工程”专区→“网上答疑”→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输入密码(密码为:123456)进入到提问区域→提出自己的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2.5 延期
2.5.1 如果招标过程出现招标管理机构要求暂停、重新评标等意外情形,招标投标各项期限相应延长。
2.5.2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2.6 投标时间和地点
2.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开标室(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具体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 “建设工程”专栏中的 “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即可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2.6.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逾期概不受理。
2.6.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应自行离开投标地点,不得逗留及影响他人递交投标文件。
2.6.4 投标截止时间自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从招标文件发布起始日计:备标时间不少于30天。
2.7 投标文件编号
2.7.1 技术文件(设计方案、电子文件、展示板)接收时不得启封,送达评标地点后,由招标管理机构的监督人员,或者交易服务机构见证人启封并编号,参与开标、评标的其他人员应当回避。评标结果揭晓前,负责编号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投标文件编号的情况。
2.7.2 如果实行网上投标,投标文件由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随机编号。
2.7.3 技术文件的正本、副本、展示图纸、模型、计算机文件的编号应当一致。
2.8 公开展示
2.8.1 按招标文件规定获得补偿的投标文件,评标后不予退回。
2.8.2 招标人有权在评标结束后公开展示获得补偿费用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该方案成果,所有展示、推介、广告均不再向投标人支付费用。
2.9 知识产权转移
2.9.1 授予合同并支付定金后,中标方案的一次性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署名权除外)。
2.9.2 如果招标人、中标人使用未中标方案作为本项目实施方案,招标人向提交方案的投标人付给招标文件规定的补偿费后,该方案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和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署名权除外),招标人、中标人可以在本工程使用该方案。
2.10 其他
2.10.1 除特殊情况外,招标人有权在工程建设中根据需要对选定的实施方案进行调整和修改。招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补偿费用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被使用部分的方案使用费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10.2 投标人保证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若投标人使用了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涉及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2.10.3 招标人有权无须事先征求中标人的同意而披露关于中标人的名称、地址、合同条款。
2.10.4 本次招标由交易服务机构对各投标人提交的成果和评标过程、评标结果予以见证,若有纠纷,将按现行法律、法规通过友好协商或诉讼程序解决。
第三章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3.1 投标文件
3.1.1 设计深度要求
3.1.1.1 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投标文件应达到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
3.1.1.2设计独特具有独创性的节点位置,应该提供示意图。
3.1.2 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投标文件应分别编制,各自独立包装。技术文件的总页数建议不超过200页。
3.1.3 投标文件一式5份(若涉及到保密信封、计算机文件时,保密信封、计算机文件仅各提供一份即可),其中正本1份,封面标注“正本”字样,副本4份,封面标注“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不符的内容,以正本为准。
3.1.4 投标文件应做到清晰、完整,文本、图纸规格应当尽量统一。除非另有规定,否则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宜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尺寸齐全、准确,所有文字说明和文字标注以中文为准,报价均为人民币,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3.1.5 每个投标人报送一个投标方案,投标文件应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深度,满足评审需要。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3.1.6 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如果有)须联合体各方盖章签署外,其余部分可由主体单位盖章签署即可。
3.2 商务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编制要求
3.2.1 商务文件由下列资料组成:
(1)封面:写明项目名称、商务文件、投标人单位及年月日;加盖投标人公章。
(2)目录。
(3)投标书(格式见附录7)及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如果有)(格式见附录8); 勘察设计费报价表(格式见附录5)。
(4)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格式见附录1、2、3)。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7)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
(8)各专业负责人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
(9)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10)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11)为本项目拟投入的技术力量。主要包括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的资格、设计经历及业务能力,主要设计人员的资格、设计经历及业务能力,工程勘察人员的资格、业务能力和工程经验,参加本项目人员配置情况等,对资格、获奖及经历等内容必须附上有关的证明材料,并能保证材料的真实性;(格式见附录)。
(12)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
3.2.2 商务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密闭封装,外包装材料不应留有可在包封后添加或抽取投标文件的空隙。外面标注“项目名称”及“商务文件”字样。
3.2.3接收投标文件时,如果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或加写标志,招标人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3.3 技术文件编制要求
3.3.1 技术文件由下列资料组成:
(a) 保密信封。
(b) 设计方案。
(c) 计算机文件。
(e) 。
3.3.2 保密要求
技术投标文件必须隐匿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名称,除保密信封内的分辨投标人身份的文件外,投标人不得在技术文件的设计方案、计算机文件上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图形。
3.3.3 保密信封
(1)设计投标保密信封,内附A3规格制作的表现图1张,加盖投标人公章,项目负责人署名。表现图内容应与设计方案一致(并注明表现图在设计方案中的页码或图号),用于分辨投标文件对应的投标人身份。
(2)保密信封用不透明信封独立密封,外面标注“项目名称”及“保密信封”字样。
3.3.4 设计方案
(1)设计方案以A3(297mm×420mm) 规格编排装订成册。(含封面及封底建议不超过200页)。
(2)设计方案文本文件内容:
(a) 封面:写明项目名称、设计作品主题(不宜超过20个字)、编制年月;(白色封面)
(b) 目录。
(c) 设计说明书(含本项目的难点、建议和工程创新)。
(d) 设计图纸。
(e) 《工期计划表》(方案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总工时和工期)。
(f)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勘察部分内容:
(a) 针对项目场地及工程性质采用的勘察方案及建议,本次勘察的重点、难点及建议。
(b) 勘察工作流程和相应的工期进度计划。
(c) 勘察报告综合评价深度,勘察成果文件内容目录。
(d) 投标人掌握的勘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一览表。
(e) 需要建设单位配合的事项。
(f) 投标人参与施工验槽,解决工程设计和施工中与勘察工作有关问题的服务承诺、响应时间。
(3)设计方案与计算机文件一起用不透明包装物包装密封,外面标注“项目名称”及“设计方案”字样。
3.3.5 计算机文件
(1)计算机文件包括 (a)、(b)、(c)、(d) 内容:
(a) 一张用于识别投标方案的JPG格式的图形文件。
(b) 一套PDF格式或PPT格式制作的电子版文本文件。
(c) 一套WORD格式的电子版文本文件。
(d) 一套AutoCAD格式或PDF格式的设计图形文件。
(2)计算机文件应从网上投递到勘察设计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同时还要刻录光盘1套,随纸质文本文件一起提交。
3.3.6 展示图纸
(1)不单独提供展示图,所有展示图采用A3大小编入投标文件。
3.4 投标保证
3.4.1 投标人□需要/■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
3.4.2 投标有效期90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
3.4.3 招标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时间,投标人可以拒绝投标,招标人对退出的投标人不作任何经济补偿。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在延长期内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仍然适用。
第四章 废标条款
4.1 废标
4.1.1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a) 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
(b)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c) 项目负责人未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收标会或未按要求签到的。
(d) 在投标截止时,投标人代表未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的。
4.1.2 商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确定其为废标:
(a)投标人与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
(b)商务文件封面未盖投标人公章。
(c)《投标书》未加盖投标人公章。
(d)《投标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
(e)《投标书》包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偏差,并且投标人拒绝书面撤回偏差。
(f)《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g)证明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h)不按第三章投标文件编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
(i)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j)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k)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报价的。
(l)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未向招标人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4.1.3 技术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确定其为废标:
(a)投标人在设计方案内标注名称、印章、商标、图形等记认符号,使人辨认出投标人或其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
(b)有互相雷同或串通投标的。
(c)有明显抄袭行为。
(d)侵犯他人著作权和特许权。
(e)不按第三章投标文件编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f)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报价的。
第五章 开标评标定标
5.1 评标委员会
5.1.1 评标委员会由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5 名。
5.1.2 评标委员会随机产生1名负责人,主持评审工作,负责人与其他成员有同等表决权。在评标分数统计结束后,如果有得分相同的投标方案,则评标委员会对得分相同的投标方案进行投票表决。
5.2 评标原则
5.2.1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5.2.2 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主要对投标方案的总体设计、可行性、经济性、优越性、功能和造型、运行和维护费用、对环境的影响等进行比选、评价和裁定,确定方案的优劣和分值。
5.2.3 开标、评标过程发现的问题和产生的纠纷,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裁决。裁决前,评标委员会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规定。除非符合废标条件,否则投标文件存在的其他缺陷和失误,由评标委员会在评估时综合考虑,不作废标处理。
5.2.4 评标讨论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对投标文件发表专业、客观、公正的意见,意见不一致的应作进一步核实和讨论。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任何一个投标文件的质疑,应当在讨论或现场讲解时提出,表决结果公布后才提出的质疑,不可作为改变表决结果的依据。
5.2.5 如果少数投标人超越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了模型、演示动画、特殊规格展示图纸或发生其他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对超越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不进行评审,只评审该投标文件符合要求的内容。
5.3 评标办法 采用办法一
办法一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
5.3.1 开标评标程序
(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
(2)对商务文件公开开标(技术文件不予开封)。
(3)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编写资格审查报告。
(4)对商务文件进行有效性审查,并对通过有效性审查的商务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5)对技术文件编号,之后先进行有效性审查,然后对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技术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6)揭晓技术文件评审结果。
(7)汇总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推荐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5.3.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不透露投标人身份的前提下将技术文件交给评标委员会,不需要投标人派代表介绍投标方案。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每个项目的权重分值详见“综合评分表”(格式见附录14、16)。评委必须严格按照“综合评分表”对投标文件进行评议、打分。
(a) 评标委员会专家首先按附录12《资格审查表》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如果有废标提议,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是否废标。
(b) 评标委员会专家首先按附录13《商务文件有效性审查表》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只有通过商务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如果有废标提议,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是否废标。
(c) 评标委员会专家按附录14《商务文件综合评分表》对各投标单位的商务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d) 评标委员会专家按附录15《技术文件有效性审查表》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只有通过技术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如果有废标提议,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是否废标。
(e) 评标委员会专家按附录16《技术文件综合评分表》对各投标单位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f) 评标委员会专家评出各投标人商务和技术文件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取算术平均分,得出每个投标人商务和技术文件的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g)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和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开启保密信封,找出各编号技术文件所对应的投标人。
(h) 计算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满分100分)=商务文件得分×30%(招标人确定)+技术文件得分×70%
(i) 评标委员会编写、签署评标报告,向招标人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前三名中标候选方案(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j)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前将揭晓评标结果的会议时间和地点通知所有投标人,并邀请投标人出席。公开展示所有投标文件及其评审名次,并根据请求告知已投标但未出席会议的投标人。
(k ) 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即告解散,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5.4 定标
5.4.1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中确定中标方案。但是,招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不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的,依法重新招标。
5.4.2 招标人采用下面方法确定中标人:
□(a)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b)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交的,或者存在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且其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也发生上述问题,则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5.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a) 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人;
(b) 所有投标被否决,或者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人;
5.6 授予合同
5.6.1 招标人一般将合同授予中标人,合同在投标有效期或投标人接受的延长期内授出。
5.6.2 联合体中标的,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指定牵头人或代表,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5.6.3 中标人必须签署并执行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件,如中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条件(报价、工期、估算工程造价)比其他投标异常低,招标人可要求中标人对遵守参加投标的各项条件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作出保证。
5.6.4 招标人提供证据证明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确认,该中标无效,招标人可以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a) 不能兑现投标承诺。
(b) 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c) 在招标、投标、评标、定标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对招标人、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交易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利诱、欺诈或者施加影响。
(d) 擅自将任务转包其他单位。
(e) 中标人实质上不符合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f)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5.6.5 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换投标文件中拟派的设计人员及项目负责人,否则每人次扣合同金额1%。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
(另册)
附录1
投标申请表(申请人、资质、机构简介)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附录2
投标申请表(投标人的业绩)
申请人(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附录3
投标申请表(关键人员配备)
注:总负责人和负责人按本工程的实际需求填写。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附录5
勘察设计费报价表
注释:投标人根据《勘察设计费报价表》的要求进行报价。投标人报价应不高于限价。
附录7
投标书
项目名称:
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已收到并研究了上述项目的招标文件、合同条件、招标人要求、资料表、***、补充文件和技术规范等文件。我方已检查和核对了这些文件,未发现他们有错误或其他缺陷。据此,我方愿按这些文件的规定,按照本投标书,包括一并提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所附建议书,承担上述项目并修补其中任何缺陷。
我方愿以人民币元(大写:元)[(其中:勘察费元;设计费元)]的投标总报价(均填写已经下浮后的报价),承包本次招标所包含的工作,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责任。我方项目负责人是。
我方遵守本投标书直至投标有效期满,在投标有效期满前,本投标书对我方一直具有约束力,随时可接受中标。我方承认所附投标文件资料为本投标书的一部分。
我方认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规则,遵守评标委员会的裁决结果,并且不会采取妨碍项目进展的行为。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提供规定的履约担保,将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开工,并在竣工时间内,按照上述文件完成项目。
除非制定正式合同协议书并生效,本投标书以及你方中标通知书,应构成你我双方间具有约束力的合同。
我方保证投标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在广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企业库登记的一切信息都是真实的、在有效期内的。若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我方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FAX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名称、帐号:
开户行地址/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附录8(如果招标人接受联合体,则与投标书一起递交)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投标项目名称:
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投标牵头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 )第 号
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也可以采用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第 号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也可以采用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格式。
附录9
投标人已完成项目情况
注:①投标人应将近 5 年内(2015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勘察设计项目情况填入本表中,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
②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等级、规模、建安费或总投资。
③完成情况:已完成施工图设计或已竣工。
④投标人应随本表出具所填项目的合同文本、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文件)和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复印件),否则,招标人将不考虑投标人所填项目的业绩。合同文本应含:项目名称,甲、乙方单位名称,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甲、乙方单位签约人签名及单位公章等内容。
⑤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如实反映出各勘察设计项目的建设规模,如里程、等级、桥梁跨径、长度等相关数据及履约评价。
附录10
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基本情况表
注:①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招标项目的实际需要,列出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如道路专业负责人、勘察专业负责人、工程造价专业负责人等设计专业负责人。
②投标人应按本表所列的项目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填写资历表。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人员应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本表所列人员的社保证明。
附录11(本页接收投标文件时使用,结束时收回存档备查)
投标文件接收记录表格
为方便联络,请投标人代表的手机保持开启状态。
代理机构代表: 见证人: 日期: 年 月 日
附录12
资格审查表
项目名称:
备注:1、根据本表的审查项目,填“是”或“否”。
2、表中出现一个或以上“否”,即该投标人的评审“结论”为“否”,即该投标人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表中全部评审结果为“是”,视为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4、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该投标人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评委签名: 日期:
附录13
商务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
备注:1、根据本表的审查项目,填“是”或“否”。
2、表中出现一个或以上“否”,即该投标人的评审“结论”为“否”,即该投标人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表中全部评审结果为“是”,视为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4、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该投标人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评委签名: 日期:
附录14(适用于综合评分法)
商务文件综合评分表
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
注:1、设计类似业绩是指达到招标公告第1.2.3条所述设计资质方能承接的设计项目;勘察类似业绩是指达到招标公告第1.2.3条所述勘察资质方能承接的勘察项目(同一项目含设计和勘察的按分别满足上述要求各计算一次类似设计业绩和类似勘察业绩)。
2、获奖奖项是指与本次招标专业内容相对应的由住建部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省级(含副省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含副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由***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奖、住建部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颁发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省级(含副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省(含副省级)科学技术奖。国家级(国家科学技术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分值>行业级(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分值>省级(省科学技术奖、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分值>副省级(市科学技术奖、市工程勘察设计奖)分值,各级奖项的一等(金)奖、二等(银)奖、三等(铜)奖具体分值可不再细分,也可由建设单位细化。
3、业绩获奖的按最高奖项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
4、近5年内是指: 2015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评委签名: 日期:
附录15
技术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
备注:1、根据本表的审查项目,填“是”或“否”。
2、表中出现一个或以上“否”,即该投标人的评审“结论”为“否”,即该投标人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表中全部评审结果为“是”,视为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4、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该投标人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评委签名: 日期:
附录16(适用于综合评分法)
技术文件综合评分表
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
附录17(适用于投票法)
投票汇总表格
项目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计票人: 见证人: 代理机构代表: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附录18(适用于投票法)
市政工程设计方案评审记录表
项目名称:
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类型、特点、设计价值观等情况增删评判因素。
评委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录19(适用于投票法)
投票表格
项目名称:
正式投票规则:以上表格用于正式投票,从上到下每轮投票限使用一行空格,每个空格限填一个方案编号,同一行的空格内的方案编号不得重复。每轮投票允许选择的总数即下一轮候选总数,以得票多的方案当选为下一轮投票的候选方案。不能进入下一轮的方案,根据本轮得票数量确定名次。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入选下一轮的投标方案时,应进行附加投票,以确定名次。若投标人数为9人或以上,第一轮投票从第1行空格开始;若投标人数为5至8人,第一轮投票从上表第2行空格开始;若投标人数为3至4人,第一轮投票从上表第3行空格开始。每轮正式投票允许选择投标方案总数如下:
(1) 投票结束后,点票人员对投票人数、票数和每票应选方案总数加以核对和统计,作废的选票不得统计,并向评标委员会报告。
(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投票,自投票开始至最终排名统计结果公布期间,任何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投票过程,不得透露、协商、改变投票结果,不得使用通信联络工具。
评委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录20
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新镇新城大道新建工程勘察设计
2、项目位置:增城区中新镇侨建御溪谷二期西侧
3、本工程位于增城区中新镇侨建御溪谷二期西侧,线位呈南北走向,南起于广汕公路,北至小学北路,线路长度为 0.75km,远期可往北延伸至规划增广快线,是广汕公路及增广快线两条快速路间主要衔接通道。
4、本工程项目总投资约30693.29万元,其中建安费约 6693.56万元。
二、技术经济指标
1、设计道路等级:城市主干路;
2、道路标准红线宽:40米;
3、设计道路长度:约 750M;
4、设计计算行车速度:60km/h。
三、设计依据和标准
本项设计项目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必须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行业的一切法规、规范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本工程设计依据
1)本工程的立项批复文件;
2)本工程的设计任务书;
3)规划及国土提供的用地红线图;
2、本工程的设计标准及主要设计规范:
本工程设计的各阶段设计文件必须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行业的相关法规、规范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2)《建筑结构荷载规定》(GB50009-2012);
3)《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4)《城市道路路基设计规范》(CJJ194-2013);
5)《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
6)《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2014);
7)《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6年版);
8)《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2007);
9)《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373-2006);
10)《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
11)其他符合国家、建设部及广东省现行有关设计标准的规定;
12)设计中的市政、水、电等用量及标准就符合国家、建设部及广东省有关设计标准及规定。设计深度需符合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中有关的要求及甲方的其他要求。
13)施工图设计符合建设部建质[2003号]《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实行)以及各种国家现行设计规范的技术要求。
备注:若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新规范则按新规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