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出租房供应商报名公告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委托,拟就其办公用房租赁项目进行政府采购,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 采购单位: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
二、 采购项目:办公用房租赁
三、 项目编号:CZ2016-0102
四、 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960万元
五、 租赁期:五年
六、 采购项目内容
(一) 选址:场地要求位于增城区增江街辖区内,交通便利;所提供用地和用房必须相对独立管理。
(二)土地:用地面积不少于5500平方米,土地使用情况符合土地规划,投标人须提供自有场地产权证。
房屋:用地范围内的房屋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200平方米,其中首层面积不低于600平方米,相关建筑物应符合城乡规划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有房屋产权证。
(三) 标的物性质:商业(或办公)性质。
(四) 其他要求:
1.用地范围内配置有完善的市政排水设施、配套绿化等。
2.用地范围内配置门卫室一间,面积不小于18平方米。
3.用地范围内的道路C25混凝土厚度不小于150mm,停车场C25混凝土厚度不小于150mm。
4.用地范围内须配套标准汽车停车位不小于80个,摩托车停放位不小于60个。
5.用地范围内配置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2200平方米,其中首层不少于600平方米。由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不接受存在地下室的建筑物。
(五)功能室设置及材料要求:
1. 首层专区一: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必须安装电子门禁与其他专区进行独立物理隔离;
1.1. 专区一内设置公众服务大厅不少于2处,分别设置不少于3个、6个公众服务台,总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乳胶漆墙面内墙面,800X800抛光砖地面砖,600X600石膏板吊顶;每个服务台的宽度不小于1.0米,长度不小于1.5米,面板采用20mm厚金花米黄大理台台面。
1.2. 专区一内设置办公室不少于2间,每间面积不小于22平方米,布局合理;材料要求: 800X800抛光砖地面砖,600X600石膏板吊顶, 乳胶漆墙面内墙面。
1.3. 专区一内设置档案室不少于3间,布局合理,总面积不小于110平方米,其中一间大档案室的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材料要求:800X800抛光砖地面砖防水地面,600X600石膏板吊顶, 乳胶漆墙面内墙面。档案室须满足荷载要求,不接受存在地下室的场所。
1.4. 专区一内设置不少于两处卫生间,地面贴300X300防滑地砖,内墙贴6厚釉面砖(300X600)至顶吊底,吊铝合金龙骨300X300铝板(1.0厚)天花。
2. 首层专区二(办案区):面积不小于120平方米,必须安装电子门禁与其他专区进行独立物理隔离;
2.1. 专区二内设置一类功能室不少于3间,每间功能室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材料要求:800X800抛光砖地面砖,600X600石膏板吊顶,软包装饰内墙面,乳胶漆墙面内墙面;
2.2. 专区二内设置二类功能室不少于1间,面积不小于8平方米,材料要求:800X800抛光砖地面砖,600X600石膏板吊顶,软包装饰内墙面,乳胶漆墙面内墙面;
2.3. 专区二内设置三类功能室1间,面积不小于23平方米,材料要求:800X800抛光砖地面砖,600X600石膏板吊顶, 乳胶漆墙面内墙面。
2.4. 专区二内设置不少于1间卫生间,布局合理,地面贴300X300防滑地砖,内墙贴6厚釉面砖(300X600)至顶吊底,吊铝合金龙骨300X300铝板(1.0厚)天花。
3. 首层设置专区三: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必须安装电子门禁与其他专区进行独立物理隔离;
3.1. 专区三内设置不少于1间办公室,每间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布局合理;材料要求: 800X800抛光砖地面砖,600X600石膏板吊顶, 乳胶漆墙面内墙面;
3.2 专区三内设置不少于1间备勤室,每间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布局合理;材料要求:800X800抛光砖地面砖,600X600石膏板吊顶, 乳胶漆墙面内墙面;
3.3 专区三内设置不少于1间装备室,每间面积不小于6平方米,布局合理;材料要求: 800X800抛光砖地面砖,600X600石膏板吊顶, 乳胶漆墙面内墙面;
3.4 专区三内设置不少于1间卫生间,布局合理,地面贴300X300防滑地砖,内墙贴6厚釉面砖(300X600)至顶吊底,吊铝合金龙骨300X300铝板(1.0厚)天花。
4. 专区四(设置在首层或二层或以上):总面积不小于600平方米,必须安装电子门禁与其他专区进行独立物理隔离;
4.1 专区四内设办公室不少于12间,每间面积不小于23平方米,800X800抛光砖地面砖防水地面,600X600石膏板吊顶, 乳胶漆墙面内墙面。
4.2 专区四内设置多功能室1间,面积不小于75平方米,800X800抛光砖地面砖防水地面,600X600石膏板吊顶, 乳胶漆墙面内墙面。
4.3 专区四内设置卫生间及沐浴间不少于5间,总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布局合理,地面贴300X300防滑地砖,内墙贴6厚釉面砖(300X600)至顶吊底,吊铝合金龙骨300X300铝板(1.0厚)天花。
4.4 专区五(设置在首层或二层或以上):总面积不小于900平方米,必须安装电子门禁与其他专区进行独立物理隔离;
4.5 专区五内设置备勤业务房不小于19间,总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单间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600X600抛光砖地面砖防水地面,600X600石膏板吊顶, 乳胶漆墙面内墙面。
4.6 专区五内设置卫生间及沐浴间5间,总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布局合理,地面贴300X300防滑地砖,内墙贴6厚釉面砖(300X600)至顶吊底,吊铝合金龙骨300X300铝板(1.0厚)天花。
5 屋面配置洗衣间及晒衣功能钢结构棚,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配备洗衣台、洗手台及给排水等功能。
6 门窗要求:
6.1 各功能室门采用不低于复合塑钢门(木纹饰面壁厚1.0mm)标准,各专区采用不低于壁厚1.2mm不锈钢防盗门标准物理隔离,并在隔离大门安装电子门禁;
6.2 各层功能区窗采用90系列铝合金玻璃推窗(不低于壁厚1.4mm),玻璃厚不少于5mm ,玻璃大于1平方米须钢化处理。
7. 配电要求:
7.1. 能满足用电负荷350KW的要求。
7.2. 各功能区域按国家标准设置照明、空调、插座用电,每个功能室有独立控制开关。
7.3. 场地设置大功率LED照明,道路及停车场设置有路灯。
8. 给排水和消防:
8.1. 用水负荷能满足正常需求,市政供水管管径不小于DN63。
8.2. 按消防规范要求设置室内外消防设备(设施),建筑物疏散楼梯和通道设置要满足消防规范要求。
8.3. 按卫生间布局和大小设置化粪池。
8.4. 设置总体排污管道,排污接入市政管道符合相关要求。
9. 弱电要求:每个区域按采购人需要设置电话和网络线路。
(六)成交供应商响应采购人需求期限:若成交供应商的现有场地暂时无法达到采购人的需求,但成交供应商通过调整改造等必要工作以达到采购人的需求,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天内,自成交供应商改造完成由采购人等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正式支付租金,如成交供应商未能按规定的90天内改造完毕,采购人有权中止与成交供应商的合同约定。
(七) 其他要求
1. 成交供应商改造期间不得收取采购人任何费用。
2. 中标总价包含5年期间内的所有租赁经费,包含但不限于租金、土地使用税及其他税费,租赁服务期限期间的水电费等日常运营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3. 成交供应商交付的场地须满足采购人的功能需求,并在服务期内对租赁场地所出现的质量问题承担保修义务。
4. 水、电需要报装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报装,并承担相关报装费用。
5. ★如遇所提供场地因土地规划或政策变更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租赁场所不能继续使用的,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同等条件或以上的场地供采购人使用,且承担因搬迁产生的所有费用。(投标时提供承诺书)
(八) 验收标准
1. 按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对中标人交付使用的场地(含土地与房屋)进行技术性验收,须达到合格标准,由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 涉及新建或装修工程的由成交供应商委托有资质的监理公司进行监理,改造完成后,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及监理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共同验收,其中消防要求须组织消防部门进行统一验收,经确认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九) 服务期限和最高限价的说明
1.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但承租人有续租优先权,相关事项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2. 最高限价:投标人所报价格不得高于限价,价格应当已包括土地及房屋的租金和投标人根据拟出租场所的现状结合采购人的功能需求而进行改造的费用。
七、 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在广东省内有固定住所;
(二) 必须为标的物权属人或代理商。
八、 报名要求
(一) 报名时间:2016年2月5日至2016年2月17日(对外办公时间内)
(二) 报名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号二楼。
(三) 报名的供应商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
1. 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副本或身份证明文件;
2. 标的物的权属证书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需提供原件验证,验证后退回);
3. 代理商报名的应提交权属人签署的有效授权租赁文件;若为自然人代理的,应提供权属人的代理租赁证明文件;
4. 投标人若为房地产开发公司应提供房地产企业资质证书;若为中介机构,应提供中介资质证书;
5. 项目相关资料及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请列明清单,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按顺序装订。)
九、 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广州市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zggzy.cn)
十、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府佑路99号
联 系 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20) 32858033
(二)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号二楼 邮编:511300
采购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20)26215526 传真:(020)26215526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14:00~17:30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2月5日
邀请出租房供应商报名公告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委托,拟就其办公用房租赁项目进行政府采购,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 采购单位: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
二、 采购项目:办公用房租赁
三、 项目编号:CZ2016-0102
四、 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960万元
五、 租赁期:五年
六、 采购项目内容
(一) 选址:场地要求位于增城区增江街辖区内,交通便利;所提供用地和用房必须相对独立管理。
(二)土地:用地面积不少于5500平方米,土地使用情况符合土地规划,投标人须提供自有场地产权证。
房屋:用地范围内的房屋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200平方米,其中首层面积不低于600平方米,相关建筑物应符合城乡规划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有房屋产权证。
(三) 标的物性质:商业(或办公)性质。
(四) 其他要求:
1.用地范围内配置有完善的市政排水设施、配套绿化等。
2.用地范围内配置门卫室一间,面积不小于18平方米。
3.用地范围内的道路C25混凝土厚度不小于150mm,停车场C25混凝土厚度不小于150mm。
4.用地范围内须配套标准汽车停车位不小于80个,摩托车停放位不小于60个。
5.用地范围内配置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2200平方米,其中首层不少于600平方米。由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不接受存在地下室的建筑物。
(五)功能室设置及材料要求:
1. 首层专区一: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必须安装电子门禁与其他专区进行独立物理隔离;
1.1. 专区一内设置公众服务大厅不少于2处,分别设置不少于3个、6个公众服务台,总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乳胶漆墙面内墙面,800X800抛光砖地面砖,600X600石膏板吊顶;每个服务台的宽度不小于1.0米,长度不小于1.5米,面板采用20mm厚金花米黄大理台台面。
1.2. 专区一内设置办公室不少于2间,每间面积不小于22平方米,布局合理;材料要求: 800X800抛光砖地面砖,600X600石膏板吊顶, 乳胶漆墙面内墙面。
1.3. 专区一内设置档案室不少于3间,布局合理,总面积不小于110平方米,其中一间大档案室的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材料要求:800X800抛光砖地面砖防水地面,600X600石膏板吊顶, 乳胶漆墙面内墙面。档案室须满足荷载要求,不接受存在地下室的场所。
1.4. 专区一内设置不少于两处卫生间,地面贴300X300防滑地砖,内墙贴6厚釉面砖(300X600)至顶吊底,吊铝合金龙骨300X300铝板(1.0厚)天花。
2. 首层专区二(办案区):面积不小于120平方米,必须安装电子门禁与其他专区进行独立物理隔离;
2.1. 专区二内设置一类功能室不少于3间,每间功能室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材料要求:800X800抛光砖地面砖,600X600石膏板吊顶,软包装饰内墙面,乳胶漆墙面内墙面;
2.2. 专区二内设置二类功能室不少于1间,面积不小于8平方米,材料要求:800X800抛光砖地面砖,600X600石膏板吊顶,软包装饰内墙面,乳胶漆墙面内墙面;
2.3. 专区二内设置三类功能室1间,面积不小于23平方米,材料要求:800X800抛光砖地面砖,600X600石膏板吊顶, 乳胶漆墙面内墙面。
2.4. 专区二内设置不少于1间卫生间,布局合理,地面贴300X300防滑地砖,内墙贴6厚釉面砖(300X600)至顶吊底,吊铝合金龙骨300X300铝板(1.0厚)天花。
3. 首层设置专区三: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必须安装电子门禁与其他专区进行独立物理隔离;
3.1. 专区三内设置不少于1间办公室,每间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布局合理;材料要求: 800X800抛光砖地面砖,600X600石膏板吊顶, 乳胶漆墙面内墙面;
3.2 专区三内设置不少于1间备勤室,每间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布局合理;材料要求:800X800抛光砖地面砖,600X600石膏板吊顶, 乳胶漆墙面内墙面;
3.3 专区三内设置不少于1间装备室,每间面积不小于6平方米,布局合理;材料要求: 800X800抛光砖地面砖,600X600石膏板吊顶, 乳胶漆墙面内墙面;
3.4 专区三内设置不少于1间卫生间,布局合理,地面贴300X300防滑地砖,内墙贴6厚釉面砖(300X600)至顶吊底,吊铝合金龙骨300X300铝板(1.0厚)天花。
4. 专区四(设置在首层或二层或以上):总面积不小于600平方米,必须安装电子门禁与其他专区进行独立物理隔离;
4.1 专区四内设办公室不少于12间,每间面积不小于23平方米,800X800抛光砖地面砖防水地面,600X600石膏板吊顶, 乳胶漆墙面内墙面。
4.2 专区四内设置多功能室1间,面积不小于75平方米,800X800抛光砖地面砖防水地面,600X600石膏板吊顶, 乳胶漆墙面内墙面。
4.3 专区四内设置卫生间及沐浴间不少于5间,总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布局合理,地面贴300X300防滑地砖,内墙贴6厚釉面砖(300X600)至顶吊底,吊铝合金龙骨300X300铝板(1.0厚)天花。
4.4 专区五(设置在首层或二层或以上):总面积不小于900平方米,必须安装电子门禁与其他专区进行独立物理隔离;
4.5 专区五内设置备勤业务房不小于19间,总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单间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600X600抛光砖地面砖防水地面,600X600石膏板吊顶, 乳胶漆墙面内墙面。
4.6 专区五内设置卫生间及沐浴间5间,总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布局合理,地面贴300X300防滑地砖,内墙贴6厚釉面砖(300X600)至顶吊底,吊铝合金龙骨300X300铝板(1.0厚)天花。
5 屋面配置洗衣间及晒衣功能钢结构棚,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配备洗衣台、洗手台及给排水等功能。
6 门窗要求:
6.1 各功能室门采用不低于复合塑钢门(木纹饰面壁厚1.0mm)标准,各专区采用不低于壁厚1.2mm不锈钢防盗门标准物理隔离,并在隔离大门安装电子门禁;
6.2 各层功能区窗采用90系列铝合金玻璃推窗(不低于壁厚1.4mm),玻璃厚不少于5mm ,玻璃大于1平方米须钢化处理。
7. 配电要求:
7.1. 能满足用电负荷350KW的要求。
7.2. 各功能区域按国家标准设置照明、空调、插座用电,每个功能室有独立控制开关。
7.3. 场地设置大功率LED照明,道路及停车场设置有路灯。
8. 给排水和消防:
8.1. 用水负荷能满足正常需求,市政供水管管径不小于DN63。
8.2. 按消防规范要求设置室内外消防设备(设施),建筑物疏散楼梯和通道设置要满足消防规范要求。
8.3. 按卫生间布局和大小设置化粪池。
8.4. 设置总体排污管道,排污接入市政管道符合相关要求。
9. 弱电要求:每个区域按采购人需要设置电话和网络线路。
(六)成交供应商响应采购人需求期限:若成交供应商的现有场地暂时无法达到采购人的需求,但成交供应商通过调整改造等必要工作以达到采购人的需求,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天内,自成交供应商改造完成由采购人等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正式支付租金,如成交供应商未能按规定的90天内改造完毕,采购人有权中止与成交供应商的合同约定。
(七) 其他要求
1. 成交供应商改造期间不得收取采购人任何费用。
2. 中标总价包含5年期间内的所有租赁经费,包含但不限于租金、土地使用税及其他税费,租赁服务期限期间的水电费等日常运营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3. 成交供应商交付的场地须满足采购人的功能需求,并在服务期内对租赁场地所出现的质量问题承担保修义务。
4. 水、电需要报装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报装,并承担相关报装费用。
5. ★如遇所提供场地因土地规划或政策变更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租赁场所不能继续使用的,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同等条件或以上的场地供采购人使用,且承担因搬迁产生的所有费用。(投标时提供承诺书)
(八) 验收标准
1. 按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对中标人交付使用的场地(含土地与房屋)进行技术性验收,须达到合格标准,由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 涉及新建或装修工程的由成交供应商委托有资质的监理公司进行监理,改造完成后,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及监理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共同验收,其中消防要求须组织消防部门进行统一验收,经确认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九) 服务期限和最高限价的说明
1.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但承租人有续租优先权,相关事项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2. 最高限价:投标人所报价格不得高于限价,价格应当已包括土地及房屋的租金和投标人根据拟出租场所的现状结合采购人的功能需求而进行改造的费用。
七、 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在广东省内有固定住所;
(二) 必须为标的物权属人或代理商。
八、 报名要求
(一) 报名时间:2016年2月5日至2016年2月17日(对外办公时间内)
(二) 报名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号二楼。
(三) 报名的供应商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
1. 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副本或身份证明文件;
2. 标的物的权属证书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需提供原件验证,验证后退回);
3. 代理商报名的应提交权属人签署的有效授权租赁文件;若为自然人代理的,应提供权属人的代理租赁证明文件;
4. 投标人若为房地产开发公司应提供房地产企业资质证书;若为中介机构,应提供中介资质证书;
5. 项目相关资料及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请列明清单,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按顺序装订。)
九、 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广州市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zggzy.cn)
十、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府佑路99号
联 系 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20) 32858033
(二)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号二楼 邮编:511300
采购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20)26215526 传真:(020)26215526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14:00~17:30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