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取得新成效
(1)深度挖掘闲置土地潜力。坚持一地一策、对症下药。对已开工建设还未完善手续造成闲置的,尽快完善手续;对企业自身原因造成闲置的,采取司法等综合措施,督促企业限期开工;对不按约定动工开发建设的,采取约谈、处罚、收回土地使用权等措施予以处置;对不能开工建设的,采取协商收回、等价置换等办法,实现有效处置。2021年,我市实际处置闲置土地866亩,处置率27.7%,闲置土地处置面积总量排名遂宁市各区县(园区)第一,获得了遂宁市唯一申报创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名额。
(2)着力做好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坚持问题导向,分别采取完善手续一批、成熟供地一批、撤销批文一批、调整布局一批、优先安排一批、报残补缺一批等“六个一批”方式处置批而未供土地。2021年,我市实际处置批而未供土地面积3952亩(射洪经开区处置2469亩),实际处置率50.1%。
(3)大力盘活低效工业用地。实行“一地一策”分类施策、精准突破,做到处置一宗、销号一宗。深化“亩均论英雄”制度,最大限度提高土地利用水平。全年,我市盘活低效工业用地475亩,督促项目开工建设面积1200余亩,我市土地节约集约成效明显,射洪经开区在全省99个工业主导型省级开发区中排名第六,名列前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