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对下泰和电排站重建工程基坑及临近建筑物安装观测设施,进行沉降、位移及裂缝等观测工作,并出具基坑监测报告。 工作内容: 1、高明区下泰和电排站重建工程深基坑第三方监测,主要包括对基坑及周边建筑物安装观测设施,进行沉降、位移及裂缝等观测工作,并出具基坑监测报告。及临时工程的安全监测工程,监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变形监测控制网建立; (2)监测仪器设备的采购、运输和保管; (3)监测仪器设备的检验、率定、安装、调试、埋设和维护; (4)与监测仪器设备安装埋设相关的土建工程; (5)合同期监测、设备维护、巡视检查和监测资料整编分析等。 2、基坑监测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点:桩(坡)顶水平监测、基坑周边地表沉降、桩体深层水平位移、地下水位、建筑物沉降和现有下泰和电排站重要设备位移等监测内容。确定测点位置,而且测点位置应按照下泰和电排站重建工程施工图(施工临时安全监测图纸)相关要求,结合工程性质、周边环境、地下管线分布、地质条件、设计要求、施工特点、检测费用等因素综合考虑。根据基坑开挖情况,及时预报基坑开挖作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险状态,并提交有关部门及时处理,以杜绝重大工程事故和工程灾难的发生。 工作要求: 1、组织深基坑专家论证会的深基坑项目均需纳入深基坑第三方监测信息系统管理,监测工程包括制定满足设计施工要求的监测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承包方负责所有观测点的平面布置和落实监测所需的材料、设备及仪器,观测点埋设监测、第三方检测信息接入系统、视频系统等。具体的接入系统以发包人或质监部门要求为准。 2、监测工作期间,每次的监测成果,应在第二天提供书面的监测简报。每周应汇报总监测数据,形成监测周报,并提交给发包人和监理单位。 3 、整个监测工作结束后,向发包人提交监测总结报告。包括:监测点平面布置图、监测说明、监测成果表、统计表、监测曲线、各施工阶段的监测数据、变形分析和监测结论等资料。 4、根据所定的监测计划进行现场监测,发现位移、沉降等变化接近或超过警戒值时或其它异常现象及时通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 5、工程监测现场部分完成三日内清理完现场的设备、建筑垃圾和其他堆积物,拆除相关的临时设施,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工完场清的要求。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及地方性文件规定,符合承包人编制且经发包人同意的 《高明区下泰和电排站重建工程深基坑第三方监测方案》要求以及本合同相关约定。高明区下泰和电排站重建工程完成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且提交经发包人认可的全部监测成果资料为止。 工期要求:自本监测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高明区下泰和电排站重建工程主泵房完成电机层高程,且提交经发包人认可的全部监测成果资料为止。 发包方式:以明标抽签方式确定承包单位。 合同金额:¥ 80423.00元,大写:人民币捌万零肆佰贰拾叁元整。固定总价包干,本合同价款含税。 付款方式:乙方完成基坑监测工作并提交基坑监测报告后一次性不计息付清。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注册所在地须在佛山市内; 2、投标人应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量测类乙级或以上; 3、投标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中办理信用备案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投标人信誉要求: (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在佛山市辖区内设有固定办公驻点;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须为佛山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进驻企业,且具有满足本项目实施的服务事项。 报名时间: 2021年9月29日-2021年10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 佛山市高明区高明大道东380号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二楼投资管理股二室。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法人授权委托,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被授权人近六个月(即2021年3月至2021年8月)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核对); 3、提交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以下简称共享专栏,网址: http://wwfsgcjs.fswater.foshan.gov.cn/fsopen//main.jsp)有关网页页面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专业技术人员等页面,须能满足本工程的相关要求(需提供网上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4、办公场所证明文件(如: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 5、提供投标人进驻佛山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须能反映企业具有满足本项目实施的服务事项内容; 6、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一份; 7、以上提交的报名资料扫描成一份PDF电子版,报名时一并提交。 注:(1)投标人提交的社保证明材料须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2)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易于辨认,如报名资料复印件模糊不清均不接受报名;(3)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且需提供原件核对。现场报名人须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场,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或不能提供原件核对的,当作自动放弃;(4)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一切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合法。若经审查发现投标单位提供的材料存在伪造或虚假成分,我单位将否决该投标单位报名资格或中标资格,并一年内禁止其参与我单位所有项目的投标报名。 抽签时间: 2021年10月9日上午9:00(不准时到场参加抽签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 抽签地点: 高明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副楼开标室。 其他要求说明: 1、报名单位需仔细阅读***中合同条款,抽签结果最终确定后,中标单位视为同意本项目合同所有条款,不得修改本合同; 2、中标结果将在高明区政府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并最终确认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需在公示结束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该项目合同的签订,逾期则视为中标单位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