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开发区12个社区被评为首批区级安全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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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4日发表
为切实将“安全社区”创建工作不断推向深入,区安委办根据《全区创建“安全社区”工作实施方案》(青开安发[2007]2号)的要求,近日,对2007年度区级“安全社区”进行评审验收。
经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决定命名长江路街道办事处太行山路社区、武夷山路社区、张宝湾社区、西于家河社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刘家岛社区、鹿角湾社区;黄岛街道办事处前湾社区、十字路园社区;辛安街道办事处港头陈社区、开拓路社区;柳花泊街道办事处柳西社区、红石崖街道办事处红石崖社区为我区首批区级“安全社区”。
据了解,此次评审验收的方法是:区安委会办公室组成 “安全社区”评审验收组,采取听工作汇报、查看创建活动档案、到社区进行实地查看、集中评审的方式,对各街道办事处推荐上报的“安全社区”初评单位进行评审验收,确定由区安委会研究决定命名表彰的第一批区级达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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