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城街道南洲村民委员会兴龙第一经济合作社鱼塘出租(第四次)招标公告
荷城街道南洲村民委员会兴龙第一经济合作社鱼塘出租(第四次)
招标公告
(HCN2018—124)
高明区荷城街道南洲村民委员会兴龙第一经济合作社鱼塘出租(第四次)项目定于2019年1月30日上午9:30在荷城街道南洲村民委员会兴龙第一经济合作社兴龙第一、第四组文化楼进行公开投标。本项目采用价高中标法(暗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投标的人士前来报名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标的物名称及面积:大涌墪(土名)鱼塘,面积约60亩;
2. 标的物所在位置:荷城街道南洲村民委员会兴龙第一经济合作社辖区内;
3. 合同年限:5年(详见合同);
4. 交易底价:80000元/年;
5.递增情况:不设递增;
6.租金支付方式:先交租后使用(详见合同);
7. 投标保证金:10000元;
8. 履约保证金:30000元。
9. 经营范围:合法养殖。
二、投标须知
1、本项目所出租鱼塘的开发使用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土管理部门的开发使用要求。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并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该项目中标结果经公示3日,如无有效投诉,中标人需于5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三、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四、本次鱼塘出租项目采用现场暗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以先开先得确定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30日上午09时00分至9时30分;
2.报名地点:荷城街道南洲村民委员会兴龙第一经济合作社兴龙第一、第四组文化楼;
3.携带资料明细如下:本人身份证明有效证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户口簿等。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现场递交,投标人中标后,经公示没有异议的,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背面)),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七、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定于2019年1月30日上午9时30分在荷城街道南洲村民委员会兴龙第一经济合作社兴龙第一、第四组文化楼正式开始。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荷城街道南洲村民委员会兴龙第一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严先生 联系电话:137****2944
2019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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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塘出租合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