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十问十答
【工业∣珠海政策十问十答】
一、问:该政策是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有效期至什么时候?
答:市工信局于2019年10月12日印发《珠海市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简称“实体经济新十条”,珠工信[2019]613号),自2019年11月1日实施起,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政策包含10项措施,分别从提高用地效率、壮大企业规模、支持开展对外贸易、支持实施工业和技改投资、加大金融扶持五个方面进一步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除第一项、第五项分别由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实施以外,其他由市工信局执行。
二、问:我市孵化器用地及新型产业用地政策有哪些?企业的自有产权待建土地如何享受孵化器用地及新型产业用地政策?(市自然资源局实施)
答:我市孵化器用地政策为市政府于2019年7月4日印发的《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用地管理意见(试行)的通知》(珠府〔2019〕41号)。该意见明确企业申请利用我市工业用地控制线区域范围外的存量工业、仓储、物流用房改建、扩建、拆建改变用途用于孵化器项目的,需获得市自然资源部门及各区政府(管委会)批准改变用途并按孵化器用途办理用地手续后方可开展孵化器项目建设。孵化器用地用于孵化的计容积率建筑面积须大于等于用地总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的70%,用于为科技产业发展配套的各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可根据用地实际情况进行设定。孵化器用地面积大于等于30000平方米的,在不改变科技企业孵化器用途的前提下,允许小于等于孵化总建筑面积50%的建筑物,按幢、层、间等有固定界限的基本单元进行分割转让;允许配套生活服务设施建筑物大于用地总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5%的部分,按幢、层、间等有固定界限的基本单元进行分割转让。
我市新型产业用地政策为市政府于2020年5月13日印发的《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新型产业用地(M0)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珠府〔2020〕30号)。该办法明确企业申请利用存量工业、仓储、物流用房改建、扩建、拆建改变用途用于新型产业用地(M0)项目的,须通过各区政府(管委会)产业准入、主体准入审查,并获批准改变用途后,按新型产业用途办理用地手续,开展新型产业用地(M0)项目建设。新型产业用地(M0)产业用房的计容积率建筑面积须大于等于用地总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的70%,生活服务设施用房建筑面积可根据用地实际情况进行设定。新型产业用地(M0)用地面积大于等于30000平方米的,在不改变新型产业用途的前提下,允许小于等于产业用房总建筑面积50%的部分,按幢、层、间等可以独立使用、权属界线封闭的不动产单元进行分割转让;允许生活服务设施用房大于用地总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5%的部分,按幢、层、间等可以独立使用、权属界线封闭的空间作为不动产单元进行分割转让。
三、问:工业厂房扩容提质资金中规定的工业园区范围包括哪些?“工改工”厂房扩容改建奖励和盘活闲置厂房租金补贴的申报条件是什么?企业该如何申报?
答:政策所称工业园区是指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海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主园区)、南屏科技工业园、珠海航空产业园(含三灶科技园)、联港工业区、富山工业园、新青科技工业园、珠海保税区(含跨境工业区)。
“工改工”厂房扩容改建奖励申报条件:企业在工业红线内的工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M0)除外)进行“工改工”厂房扩容改建(利用企业现有用地加建或者扩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2018年12月以来改建后整体建筑容积率达到1.5(含)以上;2.新增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含)以上;3.项目竣工验收后,落户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命健康、数字经济、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项目即可。盘活闲置厂房租金补贴申报条件:在工业园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入驻工业园区厂房,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厂房单体面积2000平方米(含)以上;2.厂房连续闲置3个月(含)以上;3.入驻项目实施投资总额500万元(含)以上即可申报。
市工信局每年发布项目入库申报通知,企业按照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经专家评审、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等流程,市工信局确定入库项目名单并进行公示,按期划拨财政资金。(联系人:工业园区与工业节能科 缪凌锋 2220093)
四、问:企业如何申请入选“世界500强”奖励?
答:企业首次入选美国《财富》杂志公布的“世界500强”企业名单后,行文至市工信局申请奖励资金,市工信局按流程提交市政府审批。(联系人:工业发展科 柳源 2213326)
五、问:政策“提高对‘小升规’企业奖补力度”奖励对象和奖励标准是什么?是否需要企业申报?
答:政策明确对2019-2020年期间达到规模以上标准并首次进入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的工业企业和互联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以及升规后第二年、第三年实现增长的企业,按照企业实际增长情况对应档次给予奖励。值得注意的是,为帮助全市小微企业有效应对疫情,市政府于今年3月印发《珠海市稳增长“1+7”综合性政策措施》,其中我局负责实施《珠海市关于应对疫情加快提升制造业竞争力政策措施》,对2020年“小升规”企业加大了奖励力度(有效期至今年年底,随后按照原标准执行)。
奖励无需企业申报,由统计部门向我局提供“小升规”企业名单,我局按资金拨付程序兑现政策进行奖励。(联系人:民营经济发展科 刘鑫 2251062)。
六、问:什么是工业企业培育“十百千计划”?什么企业可以申请重大项目建设贷款贴息?该如何申请?
答:我市于2017年出台《珠海市实施工业企业培育“十百千计划”工作方案》,着力培育10家以上超百亿级龙头企业、100家以上超十亿级骨干企业和1000家以上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市工信局按照企业规模,每年公布“百亿级龙头企业(含培育)清单”、“十亿级骨干企业(含培育)清单”、“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含培育)清单”。
对被列入年度工业企业培育“十百千计划”中“百亿级龙头企业(含培育)清单”和“十亿级骨干企业(含培育)清单”的企业以及新引进龙头企业和新兴产业领域企业,其项目固定资产已投资额不低于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30%,可申请贴息资金。其中,项目投资额1亿元(含)至5亿元的可申请一次;项目投资额5亿元(含)至10亿元的可分两次申请;项目投资额10亿元以上(含)的可分三次申请。贴息奖励按照不高于贷款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予以支持,且不高于实际融资成本支出,具体标准如下:项目投资额1亿元(含)至5亿元的,贴息1年;项目投资额5亿元(含)至10亿元的,贴息2年;项目投资额10亿元以上(含)的,贴息3年。
市工信局每年于局官网发布申报通知,申报单位登陆珠海市财政资金申报与管理平台进行网上预审,预审通过后向市工信局提交书面材料即完成申报。(联系人:工业发展科 柳源 2213326)
七、问:企业如何享受技术改造项目资金支持?
答:资金支持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项目已取得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新购置设备200万元(不含税)以上;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按规定纳入技术改造投资统计;已通过完工评价。每年市工信局结合省技改项目征集时间,在局官网发布项目入库申报通知,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向市工信局提交申报材料即完成申报(2021年申报通知网页链接:http://www.zhuhai.gov.cn/gxj/gkmlpt/content/2/2594/post_2594155.html#6204),经专家验收、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市工信局确认拟入库项目名单报市政府,待市政府同意后在局官网进行公示,入库项目资金于次年兑现。(联系人:制造业创新与技术改造科 韦昕宇 2213921)
八、问:智能制造项目如何获得技改支持?
答:获认定为国家智能制造示范项目、广东省智能制造示范项目、珠海市智能制造示范项目的承担单位,在满足技改项目支持的基本条件后,应按技改项目入库申报通知要求,向市工信局提交申报材料即完成申报(2021年申报通知网页链接:http://www.zhuhai.gov.cn/gxj/gkmlpt/content/2/2594/post_2594155.html#6204)。(联系人:制造业创新与技术改造科 韦昕宇 2213921)
九、问:中小企业如何享受信贷风险补偿的优惠?什么企业可以申请贷款贴息补贴?该如何申请?
答:我市对符合条件的贷款企业,给予按照实际贷款本金损失的50%给予合作机构补偿,单个企业年度项目补偿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风险分担报备由合作金融机构按照“四位一体”融资平台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备案,无需企业办理。
自“实体经济新十条”实施起,我市对通过“四位一体”融资平台获得合作银行发放信用贷款的贴息政策扶持范围扩大到全市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中小微企业。补贴标准按贷款项目最高不超过当期基准利率利息的50%给予贴息,单个企业年度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按照企业还款日期,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分上下半年发布申报通知,申报单位可登陆珠海市财政资金申报与管理平台(http://202.105.183.150/egrantweb/),在通知公告栏中查找该年组织申报的通知(2020年申报通知网页链接:https://zhsme.org.cn/notices/getNoticesByNoticesId?noticesId=11c2dd3b-0442-43d1-8f41-f5848cd48406),通过网上申报、网上预审、提交书面材料、网上公示、划转资金到企业账户等流程完成贴息。(联系人: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王泽楠 2219303)
十、问:有关担保融资项目的支持包括哪些内容?
答:根据政策“提高对担保融资的支持力度”条款的支持对象为在我市注册的融资性担保机构,而不是针对借款的中小企业。具体支持项目内容为融资性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的担保贷款额(不包括为房地产行业企业提供的担保贷款)。在申报时间方面,该项目每年申报一次,融资性担保公司在申报期可以登录珠海市财政资金申报与管理平台在线提交资料,提交申报资料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后,符合要求的担保贷款额可以享受不超过2%的财政资金补贴,每家单位每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联系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科 邓宇 2210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