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城镇取缔一间无照化工厂
明城镇取缔一间无照化工厂
近日,区市场监管局明城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位于高明区明城镇鸦岗村后山有一间无照经营的化工厂,存在安全隐患。接到举报后,该局立即派出执法人员对该化工厂的具体位置和生产规模等进行调查摸底,在掌握初步情况下,连夜冒雨对其进行了依法查处。
该厂面积约200平方米,属铁皮搭建的简易工棚,现场设有乳化槽、反应釜、热水炉等加工设备一套,使用羟乙酯、碳酸氢钠、桶装水等生产原料从事水性胶乳粘合剂的加工生产活动。现场缺乏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生产工艺。执法人员在提取相关证据后,对现场的生产设备工具、原材料及产品依法进行了查封。
目前该案已成功办结。市场监管机关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以及处以相应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对该无照经营的化工厂予以取缔。通过宣传教育,该案当事人也认识到其无照经营行为的违法性质,服从上述处罚,主动缴纳了罚款,并配合拆除该化工厂的工具设备,保证今后不再经营,消除了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