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502号开庭公告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李树强:
本院受理原告李良超与被告李树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粤0605民初25502号案件的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起诉请求法院判令:1、被告支付给原告工资5200元;2、被告支付给原告误工费520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间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合议庭成员由审判员刘晓霞、人民陪审员陈少英、何佩兰组成,审判长由刘晓霞担任。本院定于2019年5月29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25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