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门前花坛周边举办活动不予审批
记者昨日(27日)从禅城区行政执法局了解到,由于临近“十一”黄金周,禅城区行政执法局近一个星期收到的户外广场活动申请数量为62宗,其中只有10宗获得了审批通过。执法部门表示,申请在店铺门前花坛周边以及人行道举办活动均不予审批。
据了解,由于今年取消了“五一”7天的长假期,因此很多商家都想利用“十一”这个长假期,通过在户外举办各类活动来吸引市民的注意,提高产品的销售量。但按照禅城区执法局制定的关于申请户外广场活动的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申请,经审批后通过才能进行户外广场活动。在近一个星期的申请中,申请户外广场活动的有62宗,但通过审批的就只有10宗,通过率仅为16.1%。
据执法人员介绍,这些审核没有通过的原因主要是申请活动的地点不具备进行大型活动的条件。例如某食品商家申请在花坛边进行产品宣传,某药店申请在人行道上举办开业周年庆典等,由于花坛边、人行道等地属城市景观设施或负担行人通行等功能,占用这些位置举办活动容易影响市容环境和妨碍交通秩序,因此对这类申请禅城区执法局都不予批准。(来源:珠江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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