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康平县人民政府发布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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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7月09日发表
根据《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康平县政府对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影响面广的决策事项纳入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纳入目录管理的决策事项,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保证决策效率和质量。承办单位负责组织决策事项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工作,同时应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对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程序提请新增或调整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类别 |
1 | 康平县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高质量营商环境行动方案 | 营商局 | 新增 |
2 | 康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 | 自然资源局 | 新增 |
3 | 康平县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三年行动方案 | 市场局 | 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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