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2019年成人高考报考须知
一、报考时间
2019年成人高考分网上报名和现场信息确认两个阶段。考生网上报名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区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网上报名时间:9月11日至15日,现场信息确认时间:9月16日至20日。
二、报名资格
考生交验的材料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一)禅城区户籍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凭《军官证》或《士兵证》);非禅城区户籍考生需出具以下其中一项:禅城区居住证或区流管部门出具的居住证回执。以上证明材料要求2019年9月16日前已办理并在有效期内。
(二)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须持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我省成人高校的应届毕业生(指2020年3月31日前可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可报考我省成人高等学校(不含外省高校在我省设立的函授站),报名时需交验经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核准的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及学校出具的各学期各科成绩(每科具体分数)合格的证明。参加自学考试且已获得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符合毕业条件,但未领取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毕业生可以报考成人高等学校专升本,报名时须交验省自考办出具的各科成绩合格、毕业审核工作正在进行中的证明。
(三)报考高中起点的考生,须交验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含普通高中、中职、技工学校)。未满17周岁的考生不能报考。高级、中等学校在校学生包括应届毕业班学生不得报考。
(四)符合免试和录取时加分投档条件的考生,还应交验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广东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照顾对象登记表》。
(五)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需交验由安置地县(市、区)以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
(六)符合原扶贫开发重点县和山区县照顾政策的考生,报名时需交验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未能在报名确认结束前补充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享受照顾加分政策。
(七)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再受理加分及免试申请。
三、报考程序
(一)考生须在9月11日-15日自行网上报名。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成人高考报名网址(https://www.eeagd.edu.cn/cr/cgbm/login.jsp)进行网上报名:输入个人信息和填报志愿。(考生网上报名正确提交后,需记住系统所给出的预报名顺序号及个人密码。)网上报名后,微信登陆“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众号,点击“小程序”-“相片采集”,选择“考生端”,输入网上报名号及密码,采集并上传电子相片、绑定手机号并交纳报考费。报考费一经交纳无法退回。每名考生须绑定一个手机号,作为接收考试成绩、录取结果等信息和志愿信息确认的主要凭证,考生务必确保绑定本人手机。绑定非本人手机,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一个手机号只能用于一个考生绑定。
(二)考生可填报的院校志愿个数如下:第一批专升本2个,高中起点本科志愿1个,第二批高中起点专科脱产志愿2个,第三批高中起点专科非脱产志愿3个。考生可在成人高考报名系统网页上查询所要报考的院校、专业,在网页的志愿栏目上输入院校码、专业码。
(三)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须进行在线专科学历学籍验证。已取得专科毕业证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在报名系统“专科学历验证”模块中,输入专科毕业证书编码、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毕业专业,自行进行专科学历验证,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报考专升本且尚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应届专科毕业生须进行在线专科学籍查验,预计毕业时间应在2020年3月31日之前。专科应届毕业证生必须在报名系统“专科学籍查验”模块中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和姓名,自行进行专科学籍验证,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
网上报名时,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学历验证“不通过”的专科考生,需在9月16日-20日到现场确认报名,逾期不予报考。报名点会开具专科学历认证告知书通知考生前往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xlrz/index.jsp)网上申请专科学历认证,并要求考生在10月16日前向报名点提交验证结果,逾期不予发放准考证,不安排考试。学历验证“不通过”且10月16前未能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考生,以及学籍查验“不通过”的考生,将被视为不具备2019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报考条件。(学历验证可能需要约30天时间,请及早前往)并于10月16日前向所在区招生办提交验证结果。逾期提交后果自负。
(四)考生网上报名后,必须在规定的现场信息确认时间(9月16-20日)内到所在区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现场报名手续,确认报名资格,包括校对信息、指纹采集等。考生报名信息一经签名确认,所有信息任何人不得更改。确认报名信息时,考生凭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号和毕业证、身份证、居住证(外地考生须带居住证或居住证办理回执)、户口本(山区县加分考生带户口本)等有关证件资料到报名系统指定的报名站录入指纹,正式确认报名信息。报名统一采用二代身份证或三代身份证采集信息,并同时采集考生指纹,以便有效杜绝考生利用弄虚作假的手段获取报名资格。考生确认报名时,所有证件必须用A4纸复印,毕业证和身份证正反面可复印在同一张纸上。考生到指定报名点进行***并采集指纹信息,核对报考点打印的正式报名表上的报名内容并签名确认,核对时如果发现错误,请考生在正式报名表上用笔更正,交报名点工作人员修改,重新确认。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由报名站加盖验核章及经办人签名方有效。
(五)凡报考高起本的考生统一到顺德区招生办报名点(地址: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办证中心东座四楼)确认报名。
四、禅城区2019年成人高考报名点
报名点 名称 | 负责报名类型 | 具体地址 | 报名点开放时间 9月16-20日 | 联系电话 |
佛山开放大学 | 高升专、专升本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路99号 | 上午 8:30-11:30 下午 2:00-4:30 | 82282883 |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 高升专、专升本 | 江湾一路18号佛山科学技术学院行政楼206室 | 上午 8:30-11:30 下午1:30-4:30 | 82985506 |
佛山达德学校 | 高升专、专升本 | 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一号佛山日报社一楼达德教育(市二医院斜对面的开心大药房旁边) | 早上8:30-晚上8:30 | 83032056 83032055 |
佛山华粤学校 | 高升专、专升本 | 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51号(百花广场往卫国路方向300米“祖庙路”公交车站后面大院内7栋二楼) | 上午9:00-12:00 下午 2:00-7:00 | 8330***********6 |
佛山市禅城区华泰教育培训中心 | 高升专、专升本 |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四路创意产业园23号楼501、412 | 上午9:00-12:00 下午 2:00-5:00 | 8335***********1 |
五、考试、成绩查询及录取
(一)考试时间
高中起点本科、高中起点高职(高专)考试时间表
日期 时间 | 10月26日 | 10月27日 |
9:00~11:00 | 语文 | 外语 |
14:30~16:30 | 数学 | 理化(高起本理科) 史地(高起本文科) |
专科起点升本科考试时间表
日期 时间 | 10月26日 | 10月27日 |
9:00~11:30 | 政治 | 大学语文 艺术概论 高等数学(二) 民法 教育理论 生态学基础 医学综合 |
14:30~17:00 | 英语 |
(二)10月18日起,考生可自行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报考艺术和体育专业,需加试专业课,专业课考试均由各招生学校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考生凭准考证于规定时间(10月19日至20日)到所报学校参加考试,考生应向学校咨询具体的加试安排及要求。
(四)11月下旬省考院公布成人高考成绩,考生可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eea.gd.gov.cn/)或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众号:gdsksy)微信公众号可查询成绩。12月上旬成人高校录取。
六、考风考纪
(一)我区考点设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考场设有视频监控系统、考生身份识别系统及作弊防控屏蔽系统,对考生考试过程全程监控录像并使用身份识别系统对考生身份信息进行比对。各报名点要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重点加强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法规和我省成人高考考务工作相关规定的宣传教育,形成诚信守纪的文明考风。参加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进入预报名网页,考生必须先阅读《考生须知》和《诚信考试承诺书》,阅读完毕确认,方可进入填报考生基本信息,否则系统拒绝接受考生预报名。考生确认报名时,须同时确认《广东省2019年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各类成人高等学校录取的新生,应在2020年2月底3月初入学。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对已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学校应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招生办备案。报考专升本已被录取的成人高等学校应届专科毕业生,入学注册时,须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未能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者,学校一律不予办理注册手续。凡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学校必须要求其进行学历复核,经复核证明学历证书无效的,由学校坚决予以清退,并报省招办在录取名册上注销。
(三)考生必须严格遵守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不得弄虚作假,伪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凡弄虚作假,伪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录取及入学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考生电子档案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考生应认真核对本人的报名表,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考试与录取管理以考生签名确认的报名表位依据。因考生本人填报的信息错误以及填报志愿不当原因而落选的,其责任应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考生若违反招生管理有关规定应予处罚的,依照教育部33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执行。涉嫌违法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