弼唐嘉兴大厦(含地下室)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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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22日发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弼唐嘉兴大厦(含地下室)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7月6日至7月12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一路115号华南创谷11座10楼张槎环境监测所,邮编:528000 联系电话:0757-82108721、82212110 电子邮箱:fscchb004@126.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弼唐嘉兴大厦(含地下室)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弼唐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弼唐村弼唐东二街东侧广州汇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1071.44m2,总建筑面积67671.48m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49820.***m2,不计容建筑面积17850.84m2,项目容积率4.5,建筑密度44.70%,绿地率25%。项目拟建1栋23层的商业办公楼(自编1栋)、2栋28层的商业办公楼(自编2~3栋),配套设施有物业管理、文化活动站、老年人活动中心、肉菜市场等。项目设有2层地下室,建筑功能为车库以及设备用房。规划配建机动车停车位共679个,其中地上179个、地下500个;在2栋楼地下室负一层设一台550kW的备用发电机。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肉菜市场地面冲洗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以上污水经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引至东鄱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佛山水道。废气:①发电机尾气采用水喷淋处理后,通过内置预留烟井引至2栋楼楼顶排放,排放高度约92m。经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浓度以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②地下停车场产生的机动车尾气经排风竖井引至地面排放,排放高度不低于2.5m,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噪声:选用低噪声型环保设备,对备用发电机落实全封闭隔声、吸声、减震、消声等综合治理;水泵、风机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并对气动性噪声部位采取消声;合理管理本项目商场营运时间;另通过限速、禁鸣和加强管理等措施严格控制机动车噪声。通过上述降噪措施,可使边界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则本项目运营期的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隔油池隔离出的废油脂类属于《广东省严控废物名录》HY05类,须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备用发电机维修等环节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HW08废矿物油,应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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