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43名荣誉市民人选确定
昨天,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佛山市第四批荣誉市民人选名单,经过审议,决定授予彭炽辉等43人为我市第四批荣誉市民。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卢汉超主持会议,副主任徐海祥、蒋顺威、黄建丰、林邦彦、刘耀淳,秘书长周成志等26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副市长麦洁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选才,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区赞权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授予佛山市第四批荣誉市民人选名单的议案及说明。经过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授予佛山市第四批荣誉市民的决定》。在第四批荣誉市民中,既有热心支持家乡建设的港澳同胞,也有兢兢业业在佛山工作为佛山发展作出贡献的外国友人,还有市民所熟悉的叶问之子叶准。据悉,我市第四批荣誉市民的授荣仪式将在6月28日举行。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市卫生局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情况的报告。据介绍,我市卫生行政部门承担着《传染病防治法》等5部法律及30多部行政法规和100多部部门规章的监督执法职责,涵盖医疗服务和职业卫生、饮用水、公共场所、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等领域。
在推进公共医疗服务方面,至去年底,全市共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5个,服务站314个,2010年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居民达到4165万人次,占全市7377万总诊疗人次的56.5%,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占比位居全省前列。
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建议,今后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把重点放到医疗卫生从业人员,以及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要通过媒体和社会监督,及时曝光和公布一些典型违法案例,促进依法执业、规范管理和公正执法。要加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力度,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便民化,让“小病”解决在社区。
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陟云的提请,会议经过表决,任命黄烈生为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何志楠为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韩忠义、唐毅军、邓治军、李强国为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黄烈生的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