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性幼儿园将按星级划分
《佛山市星级普惠性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发布
开学首日,高明区机关幼儿园举行升国旗唱国歌仪式。(资料图片)
佛山日报讯 记者严晓莹报道:昨日,佛山市教育局正式发布《佛山市星级普惠性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日后,佛山普惠性幼儿园将按星级划分。
据悉,市教育局将对全市普惠性幼儿园进行星级认定,具体有5个等级,包括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普惠性幼儿园和未评级普惠性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要以“等级水平+保教水平+普惠水平”为要素指标,实行星级分类。
只有经过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普惠性幼儿园,才可以进行评级,不属于普惠性幼儿园的,不进行星级普惠性幼儿园分类认定。星级普惠性幼儿园由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认定,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组织开展一次认定,有效期为三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园长、骨干教师培训、教研活动和名师引进培育等,同等条件下星级普惠性幼儿园可享有优先参与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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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性幼儿园认定程序
1.公办幼儿园直接认定为普惠性幼儿园。
2.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集体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可自愿向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申报认定普惠性幼儿园。
依法规范办园。证照齐全、有效,通过“广东省规范化幼儿园”验收,上一年度年检合格,申报之日起前一年内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无通报批评、无违反办园行为等相关记录。
收费合理合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最高标准不超过每人每月1500元。收费行为规范,按规定进行收费公示,无乱收费现象。
财务管理规范。独立核算、制度健全、运转良好,幼儿园取得的收入主要用于补偿办园成本,保障保教活动的正常开展。
实施科学保教。根据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创设丰富、适宜的教育环境,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科学开展保育教育活动,无“小学化”倾向。
教职工配备和工资福利待遇合理。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配备教职工,各类从业人员符合岗位任职要求,依法保障幼儿园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