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光明新区2017年在建在监边坡及基坑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区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对在建在监边坡及基坑工程安全监管力度,有效预防边坡及基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安排,我局制定了《光明新区2017年在建在监边坡及基坑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单位,请认真贯彻执行。
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
2017年2月22日
(联系人:顾永鹏,电话:27405560,135****8016)
光明新区2017年在建在监边坡及基坑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有效预防在建在监建筑边坡及基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局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安排,制定了《光明新区2017年在建在监边坡及基坑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单位,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深入扎实开展在建在监边坡及基坑专项安全检查工作,进一步督促和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工作责任感,全力以赴,扎实做好专项安全行动,对边坡、基坑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隐患源早预防、早整改,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在建在监建筑边坡、基坑工程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马飞(新区城市建设局副局长)
组员:杨振东、黄锐文
(二)工作组
工作一组:监督人员、专家二名
工作二组:监督人员、专家二名
执法数据报送:质安监站综合部。
三、检查内容
检查范围包括在新区报建报监的边坡及基坑工程,主要检查内容有:
(1)项目安全管理架构人员是否配备齐全、人员是否到岗履职;
(2)是否超施工许可范围施工;
(3)各责任单位项目负责人是否已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4)设计方案是否通过第三方审查及论证,是否按照《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强深基坑工程和降水工程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深建质安[2015]102号)文件要求进行设计和审查,周边管线、建筑物是否已探查清楚;
(5)是否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及进行专家论证和审批,是否按照审批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6)是否编制应急预案,是否开展相关演练;
(7)现场实物扰动土层是否有变形或渗漏,基坑内外排水是否通畅,是否积水,支撑架体设置是否及时、基坑顶是否超载;
(8)边坡及基坑周边建筑监测内容、频率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监测报告是否及时,监测数据是否超预警值或控制值;
(9)支护结构是否及时监测,检测结果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10)边坡及基坑现场安全稳定情况。
四、实施阶段
新区2017年度在建在监边坡及基坑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将通过建协技术服务平台,邀请资深专家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专项检查计划按上、下半年分别开展,共计两次。上半年开展时间为3月20日4月7日。下半年开展时间为10月20日11月7日。
(一)自查阶段(3月20日25日)、(10月20日25日)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全面组织边坡及基坑自查自纠工作。在建在监项目由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牵头开展自查自纠。施工安全中止、完工待验收、未开工的项目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开展自查自纠。项目按照在建在监边坡及基坑安全专项检查表内容开展自查自纠(***1)于2017年3月25日、10月25日之前签字签章后,书面报送新区质安监站备案。
(二)专项专家检查阶段(3月27日-31日)、(10月25日11月3日)
新区质安监站将邀请地质岩土方面专家,采取双随机的方式,对在建在监项目边坡、基坑进行集中专项检查,对发现的一般隐患将责令限期整改,对相关责任人及责任单位进行省动态扣分,对于发现的较大隐患,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三)整改复查及总结阶段(4月3日7日)、(11月3日7日)
对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确保隐患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对整改不到位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整改的,加大处罚力度。同时对本次专项检查进行全面总结,对隐患源设立隐患台账,评估检查工作的实际效果,查找不足,不断完善在建在监边坡、基坑安全监管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自查自纠及迎检工作。对专家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和存在的严重安全隐患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工程项目,将采取责令停工整改措施,确保在建在监边坡及基坑工程安全可控。各检查组应将当天的检查情况按照每日一报要求,及时报送给综合部。
***:
1、在建在监边坡及基坑安全专项检查表.docx
2、深基坑、边坡工程专项安全专家检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