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业局关于校园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各中小学、幼儿园:
2016年3月1日至5月31日,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教育科委托深圳市安科安全科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对新区27所中小学校、68所幼儿园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以及回访复查整改情况工作。在各学校、幼儿园的积极配合下,校园安全隐患排查的工作已顺利完成,对排查出的隐患登记造册,逐项整改,逐项销号。经回访复查统计,大部分学校、幼儿园均能认真按照排查出的隐患积极整改,但部分学校态度不够认真不够重视,只是应付检查,整改情况仍然不符合要求,缺乏系统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现将此项工作的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以下单位的校园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良好,望继续保持。
截止5月31日,以下单位对3月和4月份排查出来的现场安全隐患重视程度较高,整改率达到80%以上的学校有光明中学、公明中学、李松蓢小学、东周小学、光明小学、公明一小、楼村小学、长圳学校、金宝宝幼儿园、亲亲贝儿幼儿园、晶晶幼儿园、苹果幼儿园、金色阳光幼儿园、育才幼儿园、公明第二幼儿园、云彩幼儿园、长圳幼儿园、甲子幼儿园、美景幼儿园、田寮幼儿园、金苹果幼儿园、博思幼儿园、茨田埔贝贝乐幼儿园、华星幼儿园、朝阳幼儿园、博艺幼儿园、东坑幼儿园、明日之星幼儿园,共计28家。
二、以下单位的校园安全隐患整改效果较差,必须加强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从复查数据来看,截止5月底落实整改率低于10%的学校有公明二小、田寮小学、下村小学、泽华幼儿园、雅培幼儿园、新羌幼儿园、玉律幼儿园、楼村新星幼儿园、精华幼儿园、红太阳幼儿园、公明机关幼儿园(因新园待迁)、合水口幼儿园(现场整改情况最差),共计12家。整改率低于30%的学校有公明中英文学校、光明书院、精华学校、天之幼儿园、雅轩幼儿园、金色童年幼儿园,共计6家。
三、加强管理,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请各中小学、幼儿园在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下,做好校园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认真总结不足。学校主要负责人及安全主任必须加强安全监管力度,学校各职能部门要经常开展校园安全巡查、检查、督查等专项行动,发现一处,整改一处。要把安全检查作为常态化、规范化工作。各单位必须按整改时限完成本单位安全隐患整改,无法按时完成的须说明原因,建立台帐,制定整改计划,逐项销号,于2016年7月15日前将隐患整改情况书面报教育科安全办。
***:深光公共〔2016〕591号 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关于校园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pdf
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
2016年6月20日
(联系人:刘志威,电话:88212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