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税局窗口三个加强确保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新政平稳过渡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局、省地税局《关于公布2016社会保险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的通知》(粤人社函〔2016〕2861号)精神,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后上限为16575元,下限为2906元。接到通知后,市地税局迅速组织对社保征管系统进行调整,并向各区(县)局办税服务厅下达通知要求。市地税局窗口快速反应,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全力确保有关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扎实开展社保缴费基数调整专项业务培训,及时将最新政策、操作流程传达给窗口全体工作人员,更好地为缴费人释疑解惑。
二是加强外部宣传。第一时间在窗口办公桌、叫号机前张贴最新通知,并对来电咨询、前来办理的缴费人进行提醒告知。
三是加强纳税服务。针对社保申报缴费业务暂停期间受影响而尚未受理的缴费人,通过其预留的联系电话及时告知,提供预约服务,同时启动业务办理高峰应急预案,落实增设窗口、午间不间断办理、延时服务等措施有效克服征缴时间紧、缴费人数多等问题,确保窗口社保业务高效、有序开展。
自10月18日恢复办理社保业务以来,10月份市地税局窗口在10个工作日内共办理社保登记1***人次,单日最高登记量达30余件,达到平日的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