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延期公告
招租公告
受委托,2018年12月10日通过公开市场方式招租汕头市金平区金新路101号04单元铺面56平方米房产(特别说明:招租标的面积为建筑面积,以现状为准,以确认移交列明的面积为计租依据),在公告期内(即日至2019年1月14日17时30分)未征集到有效的意向受让方。现按委托约定,延续第2个周期延期公告,请有意向者持相关有效证件前往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即日至2019年1月14日17时30分止)并交纳竞租保证金人民币5880.00元/月(1.账户名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4405***********00089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营业室 地址:汕头市金砂东路113号建行汕头分行;2.账户名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66****13384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汕头碧霞支行 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后获得参与竞租资格。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人的,采取直接签约方式确定承租人;若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人的,采取现场公开竞价的方式组织竞租(竞租活动时间地点不另行刊登公告),如在公告期内未征集到符合要求的受让方,不变更公告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公告(延续3个周期)。
一、 招租标的
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招租下列房产(下称“招租标的”): 汕头市金平区金新路101号04单元铺面56平方米房产。
招租底价及租金收取:招租底价为人民币5880.00元/月,招租标的租期为 5 年,租金按季度收取,在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向招租方交付履约金17***0.00元,前两个月租金从履约金扣除,剩下履约金作为租期最后一个月的租金。
招租标的竞租保证金为人民币5880.00元。中租签订合同之日起,该笔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租赁押金,未中租者在确定承租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组织招租活动,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人的,采取协议方式确定承租人;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人的,采取现场竞价的方式组织竞租,由汕头绅达拍卖行组织竞价。
二、意向承租人的基本条件
1、意向承租人须为在招租公告期限内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意向承租人在通过资格确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竞租保证金人民币5880.00元(以到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为准)后获得与竞租资格。逾期未交纳竞租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承租意向。
2、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租。
以上意向承租人的基本条件由招租方负责解释。
三、招租条件
1、招租标的租期为 5 年, 招租标的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 5日内移交。
2、承租方应守法经营、照章纳税,招租标的应用于合法经营,不得作为抵押、担保等用途,不允许经营歌舞厅、游戏厅、机动车维修业、废旧物资回收、加工业服务、餐饮业、足道桑拿***场所、易燃易爆、迷信活动(物品)等行业。
3、承租方负责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等所有费用。
4、承租方应按本招租条件中明确的经营项目从事经营,如有违反则按承租方违约终止合同,租金及租赁押金不予退回;承租方在租赁期内未经招租方同意不得进行转租、分租或转借承租,如有违反则按承租方违约终止合同,租金及租赁押金不予退回。
5、承租方在装修和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现有的建筑结构和用途。
6、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对商店内外的所有装修、装饰不得拆除并归出租人所有,出租方不予补偿承租方装修费用。
7、招租标的系国有资产,租赁期间,如因政策原因或上级决定需对租赁房屋进行拍卖时,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承租人可参与竞买,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8、承租人应承担租赁期间房产的维护、修缮、保洁、保险、治安管理等所有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及由此产生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9、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通过公开市场方式确认承租方的,原承租人需参加招租活动)。
10、意向承租人经招租程序确定为中租人后 10 个工作日内,应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未按要求及时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承租权,已收取的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造成招租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1、承租人应按照招租公告的要求缴纳交易综合服务费。
12、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以上招租条件由招租方负责解释。
四、税费负担
标的招租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税、费,由交易各方按规定各自承担,规定不明确的,各负一半。《租赁合同》有特别约定的,依《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五、标的展示时间: 2019年1月11日
招租标的情况请登录http://www.shantou.gov.cn/ggzyjy/查询或与我中心联系。
六、服务收费
1.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由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租赁双方按挂牌租价直接签约,本次交易的报纸公告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2.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拍卖机构分别按半个月租金额向招租方和承租方收取竞价佣金,本次交易的报纸公告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泰安御景江南花园1栋3楼~4楼412。
联系人:佘先生 陈*** 联系电话:0754-88179724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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