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顺利通过专家评审
本月18日,《汕头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顺利通过专家评审,将于近期报请市政府批准后颁布实施。来自省环科院、市人大环资委、市政协城建环资委和市环保局、发改局、规划局等14个部门和单位的20多位专家和代表参加了评审会。与会专家一致认为,《规划》瞄准创建国家生态城市的目标,体现了汕头市“经济要发展,环境要改善”的总体取向,《规划》的制定实施对保障环境安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粤东区域中心城市、构建幸福汕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规划》展望的蓝图,到2015年,我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全市主要水质维持良好,局部有所改善,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100%,67%以上的省控断面按功能达标,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保持100%。大气环境质量保持良好,城市空气质量达二级的天数占全年比例达到98%以上,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达到85%以上。环境保护基础设施持续完善,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实施分区的环保政策,合理引导产业发展和布局调整,优化生产力布局和资源环境配置,形成与环境相协调的产业发展格局。力争建成潮阳谷饶印染行业基地、潮南两英印染行业基地、龙湖外砂蓬南印染行业基地、澄海电镀基地、濠江电子电路工业园与贵屿废弃电子产品集中处理场等工业基地。
《规划》明确了我市在“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八大任务,即引导调控,促进区域协调持续发展;统筹深化,推进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联防联控,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点面结合,强化农村及土壤环境保护;强化监管,提升固体废物安全处置水平;同保共育,构筑区域生态安全格局;严防风险,保障环境安全和夯实基础,全面提升环境监管水平。
为实现2015年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总体目标和任务,我市将建设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污染综合整治工程、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程、农村与土壤环境保护重点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重点工程、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工程、生态建设重点工程、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重点工程及总量减排重点工程等九大重点环保生态工程共67个项目,总投资将超过100亿元。同时,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环境管理机制,分解落实任务,强化评估考核,利用经济杠杆,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体系等形成较完善的规划实施保障体系。(陈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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