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拟制订社会工作者条例
社会工作者是提供社会工作服务的重要专业力量,也是社会建设的重要人才支撑。为提升社会工作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我市拟制订出台《汕头经济特区社会工作者条例》,促进社会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据悉,我市于2009年起开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目前全市共有505人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专业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3家。日前我市研究吸纳各方意见建议,形成了《汕头经济特区社会工作者条例(草案)》。《条例(草案)》在规范和保障社会工作者的基础上,对与社会工作者相关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工作服务、社会工作者协会以及保障与支持等内容予以规范。
为增强地方立法的民主性、科学性,提高立法质量,昨天,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棉生带领立法调研组,对我市社会工作进行立法调研,征求对《汕头经济特区社会工作者条例(草案)》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我市社会工作开展情况,为8月底常委会审议《汕头经济特区社会工作者条例(草案)》做准备。
(记者林馥盛 实习生张汝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