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税局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工作出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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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6日发表
为了规范纳税服务投诉处理工作,及时调查、处理、回复纳税人举报和投诉,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4月1日,市国税局出台新规对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新规规定全市14个区县级单位用户统一应用“12366纳税服务热线系统”受理、回复纳税服务投诉;各单位对纳税服务投诉、***使用投诉两类工单一律在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工单在办结回复市局2日内,形成纸质工单,经单位分管纳税服务工作的领导签字后,再传真至市局纳税服务科备案。对未按期回复,又未申请延期办结的,市局将按月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纳税服务投诉实行按月通报制度,防范和减少纳税服务投诉发生。(石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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