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深市监公告2019龙B061801号
深圳市志民五金有限公司并利害关系人:
深圳市志民五金有限公司使用非鲜东东本人办理的数字证书电子签名,通过无纸化商事登记网上流程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深圳市企业设立登记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刻章许可、社保、住房公积金缴存、统计“一照一码”登记申请书》、《深圳市志民五金有限公司章程》及《深圳市志民五金有限公司变更决议(决定)》等虚假注册材料,违背鲜东东本人意愿,欺骗公司登记机关取得2015年4月23日的设立登记和2015年7月22日的变更登记。
深圳市志民五金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系提交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违法行为。该违法行为欺骗了公司登记机关,侵犯了鲜东东的合法权利,情节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拟撤销深圳市志民五金有限公司2015年4月23日的设立登记和2015年7月22日的变更登记。
根据《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理,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和听证意见,你(单位)应当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鉴于深圳市志民五金有限公司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及联系方式均无法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24日
(联系人: 夏***、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5-289088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