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选龙岗区校园国乐艺术培训基地合作单位的公告
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音乐文化,推进高雅艺术进基层服务,提升青少年综合文化素质,我局拟打造龙岗区校园国乐艺术培训基地,现公开征选执行单位。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龙岗区校园国乐艺术培训基地
(二)项目经费:不超过13.44万元/年
(三)项目内容:在深圳市龙岗区兰著学校三年级共七个班级开设国乐竹笛(顺笛)课程,每班级每周进行一次课程的培训,培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课间音乐课(每次课程90分钟,45分钟/课时),每月按4周计算,7个班级每月共计28节课(56课时)。每学期按4个月计算,每学年共计培训224节课(448课时),课酬费标准为≤300元/课时;组织指导学员参加省、市、区三级相关文化部门组织的文化活动展演。
(四)项目周期:2020年-2022年,每年主办方对执行情况进行评估验收,达到预期效果续签下一年度协议。
二、申办资质条件
(一)在其核准的经营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具备本服务所需的资质;
(二)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区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益文化活动培训经验,聘请的培训讲师须具有专业背景的国乐领域专家、竹笛(顺笛)演奏家,或行业内成绩显著的资深专业人士等资质;
(三)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分公司或者分机构参与投标;
(四)信誉良好,近三年来没有违约行为或不良记录(本项由我局通过相关平台查询,无须提交相关证明);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或分包、转包。
三、公告时间
2020年1月15日起至2020年1月21日止。
四、受理时间
相关申办材料受理时间为2019年1月15日至1月21日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五、评选办法
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申报单位的资质、经费预算、执行方案(可操作性、时间进度计划与项目管理、技术服务能力与保障措施)、团队保障、过往服务项目案例(近三年公益文化培训的同类项目经验)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按程序最终确定、公布承办单位。
六、申报材料
(一)2020年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申报表(具体详情见***)
(二)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投标人情况介绍及单位简介;
3.报价详细构成;
4.服务经验(承办相关培训的合同扫描件、照片等);
5.履约评价(由主办方出示的相关评价证明);
6.团队人员构成(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截图证明);
7.项目方案;
8.诚信承诺函;
9.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或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资料;
以上(一)、(二)两类材料一式5份按顺序排序并统一密封提交。(封面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如未按要求注明,视为无效标书)
七、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事业促进科,地址:龙岗区中心城海关大厦西座1117室,联系人:林女士;联系电话:0755-28936694。
(二)投标地址
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地址:龙岗区中心城海关大厦东座1201室,联系人:黎***;邮编:518172。
***:2020年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申报表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1月15日
相关***:
***:2020年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