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20万元以下医疗设备招标公告(招标编号LGFYSB2020003)
一、设备名称及要求:详见***1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报名资料时间: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工作日8:00 -12:00,14:00-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递交报名资料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设备科(住院部1609室)。
三、报名资料及相关资质要求
1.填写证件审核表(详见***2,该表作为投标资料封面)并按照表中的要求提交报名资料。(资料须双面打印,每页加盖公章;另报名资料请留扫描件)。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政府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公司在《投标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由投标公司在《投标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投标公司在《投标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我院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www.zfcg.sz.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说明:①如提供证件资料无效或不全,则不给予报名;②如超预算或产品档次达不到要求,则不给予报名;③如技术参数虚假响应或提供虚假证件等相关资料,移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并列不良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院招投标;④证件资料审核合格后,则给予报名并发放招标文件;
5.凡是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单位,应遵守《龙岗区卫生计生单位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行为视为投标单位对该管理规定全部内容和条款的接受。如投标单位违反该管理规定的,招标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有权按照该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执行(如对不诚信行为进行诚信档案的污点或扣分登记、对登记情况予以公示等),投标单位无权向招标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追究经济赔偿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
四、洽谈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五、有关本次洽谈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进行咨询
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设备科(住院部1609室)
咨询电话:0755-28933003转8671
业务联系人:郑先生
***:1.医疗设备招标目录(LGFYSB2020003)
2.证件审核表
3.法人授权书
4.投标承诺函
5.龙岗区卫生计生单位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
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