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第四人民医院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 招标工程名称 | 龙岗区第四人民医院2020-2021年度零星修缮工程 |
2 | 工程规模 | (1)院内及各社康中心单项5万元以内的施工(全年合同总额不超过30万)的年度零星修缮工程; (2)院内及各社康中心单项5万以上的小型施工项目,另行招标。 |
3 | 招标范围 | (1)院内及各社康中心单项5万元以内的施工(全年合同总额不超过30万)的年度零星修缮工程; (2)院内及各社康中心单项5万以上的小型施工项目,另行招标。 |
4 | 招标方式 | 抽签方式 |
5 | 合格的投标人 | 本工程采用龙岗区小型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承包商预选库组别要求:【施工类装饰装修工程组】 (1)受龙岗区小型建设工程抽签轮空制的限制,被暂停年度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报名资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2)未存在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3)未存在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挂靠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4)未存在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5)未存在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未改正的; (6)未存在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7)未存在被建设或者交通部门信用评价为红色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 (8)未存在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9)未存在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10)未存在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挂靠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
6 | 投标人须知 | (1)公告时间:2020年5月8日至2020年5月14日。投标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00-16:30携带营业执照、资质等级、法人证明、法人委托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我院行政楼总务办公室报名,参加报名者视为符合以上“合格的投标人”的要求,如不符合取消中标资格; (2)开标时间:2020年5月15日上午9时正,逾时视为自动放弃; (3)开标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龙山工业区22号(龙岗区第四人民医院行政楼1号会议室); (4)本工程从所有合格投标人中采用抽签法确定中标方。 |
7 | 质量要求 | 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规定、相关医疗规范及我院使用需求等要求。 |
8 | 建设单位 | 深圳市龙岗区第四人民医院 |
联系人 | 廖先生 | |
联系电话 | 135****3375 |
注:1、本公告在龙岗区卫生健康局网站、医院OA、公告栏同步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本公告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1:龙岗区第四人民医院2020-2021年度零星工程承包预选商(施工类)告知书
深圳市龙岗区第四人民医院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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