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统计局关于转发深圳市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抽样调查方案的通知
龙城街道经科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深圳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四下”调查工作的通知》(深统办[2018]14号)和《深圳市统计局关于印发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街道经科办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全力做好我区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抽样调查各项工作。
二、按要求及时做好单位核查、样本单位确定、数据采集等工作
区商贸专业指导街道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1、6月15日前参加市贸外处组织的培训工作;
2、6月20日前完成单位核查工作;
3、6月22日前完成市扩容样本单位的确定;
4、6月22日前完成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可录入工作;
5、7月 6日前完成2018年1-2季度调查数据采集。
三、做好人员、经费保障
根据《深圳市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抽样调查方案》要求,这次龙岗区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抽样调查样本单位扩容工作,主要抽中龙城街道三个社区,核查摸底单位3515个,每季度将新增样本调查单位112个。
为做好此项工作,街道需要做好人员、经费保障,配备一名专职统计员负责,并参照历年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抽样调查补助标准,做好经费落实工作。
***深圳市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抽样调查方案.docx
深圳市龙岗区统计局
2018年5月25日
(联系人:綦春生,电话:28949225 136****5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