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同意张金星西医内科诊所商事主体登记注册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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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8日发表
张金星:
你提交的关于张金星西医内科诊所变更登记注册的申请材料收悉。经研究,我局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深圳市商事登记制度规定和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相关通知要求,同意你诊所商事主体登记为“深圳市南山区张长庚西医内科诊所”。
二、同意该诊所名称由“张金星西医内科诊所”变更为“深圳市南山区张长庚西医内科诊所”。
此复。
254号(关于同意张金星西医内科诊所商事主体登记注册的批复).doc
深圳市南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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