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植检站实验室设备搬迁及安装调试项目的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本区有关规定,就“南山区植检站实验室设备搬迁及安装调试项目”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活动。
一、采购名称: 南山区植检站实验室设备搬迁及安装调试项目
二、项目概况: 本次搬迁工作是将位于南山区植检站办公地南山区学府路265号农检大楼6-7楼的实验室设备等相关物品搬迁至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指定位置并完成安装调试。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37.5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为:
(1)投标人委托的第三方物流公司具有从事搬家或货物运输或物流的经营资质,并取得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具有2014年1月至今同类实验室搬迁项目的成功案例。
(3)设备搬迁有一定危险性,投标人必须有详细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方案,承担搬迁工作的安全责任,并承诺购买长途运输第三方商业保险(保额约735万)。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不允许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1月21日16时前将报价方案(含资格文件、报价表【自行制作】、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服务承诺等)密封盖章后直接送达南山区植物检疫站办公室。所需证件必须为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标的及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七、完工时间:合同签订后乙方在30天内搬迁及安装、调试完成。
八、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按照招标总价的款60%给乙方。货物搬迁及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组织的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后,再付总价款的40%给乙方;如若不能按期交工,乙方需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
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到本合同约定的账户。
九、投标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265号南山农检大楼401室
十、开标时间: 2016年11月22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265号南山农检大楼会议室。
联系人:孙丹 联系电话:0755-2***30097传真:86177534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265号南山农检大楼401室
***1搬迁标书定稿.doc
***2实验室搬迁设备清单.xls
深圳市南山区植物检疫站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