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信息简报2015年第八期
目 录
※区农业局销毁农残超标蔬菜切实维护区域农产品质量安全
※区农业局加强对农资市场监管切实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联合行动
※区食药监局召开白藤街道餐饮服务单位迎接国卫复审暨食品安全规范建设工作培训会
※区海洋与渔业局举行白蕉海鲈质量安全培训班
※区食药监局召开农贸市场农药残留检测公示培训会
※斗门镇开展曝光非法保健食品会议营销行为活动
※斗门工商分局助力食品安全监管
※斗门区多部门开展生猪屠宰联合执法
※莲洲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白蕉镇落实卫生城市复审要求
※井岸食药监所完成国卫复审首轮排查
区农业局销毁农残超标蔬菜切实维护区域农产品质量安全
2015年8月4日,区农业局配合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在斗门镇八甲村狮子头蔬菜地开展蔬菜监督抽样检测。2015年8月13日区农业局收悉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检测报告,其中农户向某生产的小白菜、芥菜,廖某生产的豆角,何某生产的豇豆,分别含有氟虫氰、克百威、水胺硫磷三种禁止在蔬菜中使用的农药成分。区农业局立即启动农业执法程序,组织斗门镇生产办、八甲村委会,对上述农户立案处罚,对所生产的农产品予以监督销毁。本次农业执法中,共销毁蔬菜产品1200公斤,并对蔬菜生产片区内农户开展宣传教育。下一步,区农业局将对这三起案件的农资来源进一步溯源,为我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切实维护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农业局供稿)
区农业局加强对农资市场监管切实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联合行动
“夏收夏种”季节,正是用药、用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的高峰期。为切实加强对全区农资市场的监督管理,全面整顿和规范农资经营市场秩序,确保农业生产安全,保障农民合法利益,2015年8月5日,由区领导赵文乐带队,区农业局组织区畜牧局、区海洋与渔业局联合开展了农资打假专项联合执法检查行动。
本次联合检查以查处未经GMP认证兽药及其添加剂、全省通报不合格复合(混)肥和高毒残留农药为重点,以白蕉镇东堤农资批发企业为重点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3人次,检查农资经营户17户次(其中兽药经营户10户,肥料经营户3户,农药种子经营户4户)。本次被检查门店中未发现销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检查中向经营户和农户发放《2015年全省抽检不合格复合(混)肥料清单》、《高毒高残留农药清单》、《农资辨假识假常识》等宣传资料3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使农资打假工作更加深入人心,取得实效。
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联合行动,更全面地发挥相关职能部门对农资经营市场的监督管理职责,更深入地打击经营假劣农资产品行为,杜绝不合格农资产品流入农民手中,预防坑农害农事件发生,使全区农资经营市场得到全面规范和整顿,为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区农业局供稿)
区食药监局召开白藤街道餐饮服务单位迎接国卫复审暨食品安全规范建设工作培训会
为做好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建设,8月6日,斗门区食药监局联合白藤街道办组织召开了白藤片区餐饮服务单位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暨食品安全规范建设工作培训会。白藤街道近100名餐饮单位代表参加了培训。
会上,区食药安办主任、区食药监局局长吕岳东详细讲解了我区迎接创卫复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要求参会企业严格按照《关于餐饮单位做好创卫复审工作要求的告知书》和《餐饮服务单位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相关要求》的要求,对照不足之处限时进行整改,现场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下阶段区食药监局将依法依规对逾期未按要求整改的餐饮企业进行处理和曝光。
接着,区食药监局分管餐饮的领导分别从证照要求,卫生制度,室内环境状况,垃圾收集设施,病媒防控、“三防”措施要求等方面图文并茂地作了详尽的培训,并逐一介绍了白藤片区开展“明厨亮灶”、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示范街”工作的情况和进度。
最后,吕岳东局长要求各餐饮企业按照培训内容落实整改措施,在确保通过国卫复审的基础上,主动提升餐饮服务质量,落实“明厨亮灶”工作,符合条件的企业要积极申报“食品安全示范单位”,以点带面推进白藤片区的“食品安全示范街”的建设。(区食药监局供稿)
区海洋与渔业局举行白蕉海鲈质量安全培训班
8月11日,区海洋与渔业局联合广东省渔政总队珠海支队在白蕉镇昭信村举行白蕉海鲈质量安全培训班。培训对象主要为白蕉海鲈的养殖户,共有65人参与本次培训。
会上邀请了高级工程师朱建洪为讲师,为养殖户讲授包括了禁用渔药、替代渔药、以及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
通过这次讲座,能进一步提升养殖户对于白蕉海鲈质量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有利于全面推进水产健康养殖,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的不断提高。(区海洋与渔业局供稿)
区食药监局召开农贸市场农药残留检测
公示培训会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提高农贸市场农药残留检测能力,落实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要求, 8月14日下午,区食药监局组织中心市场、北澳市场、南潮市场、坭湾市场、田洋市场及白藤湖兴湖农贸市场的负责人和检测人员等召开农贸市场农药残留检测公示工作会暨培训班。区食药监局局长吕岳东出席会议。
区食药监局为各市场免费配备了农药残留 速检仪,培训现场,食品快检技术人员通过课件讲授和现场实操实验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农贸市场负责人及检测人员进行培训,培训项目包括了不同蔬菜的取样方法、速检仪的使用方法、操作的注意要点等。区食药监局局长吕岳东强调,农贸市场每天进行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并公示是法律的要求,亦是卫生城市复审的重点评价项目,各农贸市场务必提高认识,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农残检测公示制度,并做好相关登记记录备查。
下一阶段,区食药监局将加强对农贸市场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公示的检查,发现不按照要求开展农残检测公示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区食药监局供稿)
斗门镇开展曝光非法保健食品
会议营销行为活动
按照区食药安办的要求,8月中旬,斗门镇配合区食药安办开展了打击非法保健食品会议营销行为曝光活动,在全镇范围内对非法营销单位“阳春市善康贸易有限公司”进行公示曝光。
在活动中,斗门镇主要在辖区内各村(居)人流多、宣传栏多及商业繁华地段等重点地区张贴曝光公示,对“阳春市善康贸易有限公司非法保健食品营销会议行为”进行曝光,进一步提高群众的警惕性,切实保障群众健康权益。此次行动,共张贴曝光公示22份,并派发食品安全宣传小册子200多份,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斗门镇食药安办供稿)
斗门工商分局助力食品安全监管
斗门工商分局立足工商职能,结合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新政策及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助力食品安全监管。
一、加强活禽市场监管工作。为推进落实活禽限制区内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新政策,该局一是通过地毯式排查,消除市场外室内从事活禽经营行为的隐患,将市场周边商铺、住宅区内单车房、小巷列为排查重点区域,将有迹象从事活禽销售的店铺、路段记录在册,将其作为重点监测区域,并对上述区域加强监管,将违法行为扼杀在萌芽之中。二是严格查处无照经营家禽、在活禽经营限制区内的市场从事活禽经营、在休市期间从事活禽经营、在活禽经营市场外的室内从事活禽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实施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新政策以来,该局共引导市场外室内活禽经营户转行16户,发放行政指导书23份,责令改正通知书12份。
二、加强农贸市场监管工作。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该局一是加强对农贸市场的巡查监管,规范农贸市场肉类、水产品、蔬菜、副食店等各行业经营秩序及卫生管理,增强挡水、排水设施,抓好环境卫生、经营秩序、摆卖秩序的整治。本月以来,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65人次,出动车辆85车次,规范肉类、水产品、蔬菜、副食店等食品摊档摆卖秩序37档,清理食品摊档占道经营17宗,取得良好成效。二是落实健康教育宣传栏设置,要求市场公司在市场显眼位置公示健康教育宣传内容,并每两月更新一次。目前,田洋市场等十个迎检市场已全部落实并及时更新。三是落实农药残留检测公示栏的设置,要求市场公司在市场显眼位置公示农药残留检测公示栏,并每日及时更新检测结果,维护农贸市场内食品安全。(斗门工商分局供稿)
斗门区多部门开展生猪屠宰联合执法
2015年8月27日,在区食安办的组织协调下,区畜牧兽医局会同区食药监局、区农业局、区环保局、区卫计局、斗门公安分局、区宏源公司等多个部门对区肉联厂生猪屠宰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区畜牧兽医局胡世辉局长、吴永秀副局长,区食药监局林洁平副主任科员等部门领导及执法人员共18人参加行动。检查组针对生猪屠宰场设备设施、卫生条件、检验检疫、瘦肉精筛查、病死肉无害化处理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执法检查。
经检查了解,区肉联厂自1998年投产以来依法实施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总体运作良好,为我区市民吃上“放心肉”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但检查中发现存在设备相对陈旧、卫生条件有待改善、部分商户未取得检疫合格证就上市流通、相关记录不完善等问题。检查组相关部门针对检查情况,依据本单位职能与区肉联厂负责人进行了充分沟通,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厂方按照要求限期整改。
检查组随后对斗门镇南门市场的畜禽产品、肉类制品进行检查。检查发现个别猪肉摊档存在票据不全的情况,执法人员现场对商户进行了宣传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区畜牧兽医局供稿)
莲洲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为保障莲洲镇居民的食品安全,切实推进省级卫生镇创建工作进程,为全镇居民提供健康、安全、卫生的生活环境,8月份,莲洲镇组织各相关单位组成检查组,对莲洲镇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单位开展专项检查。
一是根据省级卫生镇创建要求,检查组对莲洲镇政府食堂、镇卫生院食堂、横山大酒楼、甜水乡等酒楼挡鼠板、防蚊闸、卫生环境、配送间等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针对存在问题,责令各单位立即按照创建要求整改到位。二是由镇打私办、工商所、镇食药安办、镇食药监所对莲洲镇的农贸市场冻肉制品进行全面检查,切实保障群众食品安全;三是开展中秋节前专项检查,对莲洲镇7间月饼加工店进行检查,检查发现2间未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1间证件过期,已责令改正。(莲洲镇食药安办供稿)
白蕉镇落实卫生城市复审要求
为了迎接国家卫生城市的复审,落实工作要求,8月份以来,白蕉镇食药安办和镇食药监所大力开展主要街道、市场周边等重点地区的餐饮单位、流通经营单位、工厂食堂等专项检查,全力配合市、区落实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确保国卫复审顺利通过。
一个月来,白蕉镇食药安办和镇食药监所工作人员不畏酷暑,连续奋战,坚守岗位,切实督促各相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要求落实整改,做好亮证亮照、制度公示、禁烟标示张贴、三防设施整改等工作,经过白蕉镇食药安办和镇食药监所努力,镇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状况得到很大的改善和巩固。(白蕉镇食药安办供稿)
井岸食药监所完成国卫复审首轮排查
根据区复审办、区食药监局的统一部署,井岸食药监所按照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的要求,对井岸城区的餐饮单位开展地毯式排查,截至8月下旬,完成了以下的主要路段、区域的排查:中兴路、朝福路、新民路、港霞路、江湾中路、滨江路、井湾路、尖峰前路、江湾一路到四路、南华路、西堤路、工业大道以及田洋市场、中心市场、南潮市场、坭湾市场、北澳市场及周边,共排查餐饮单位406家次。
此次排查工作主要督促各餐饮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的要求,认真做好许可、量化、制度等信息的公示和“三防”设施的整改以及环境卫生的清洁等。对于未整改的单位,井岸食药监所依法予以处理。
下一步,井岸食药监所将进一步加强区政府周边、市场周边及主干道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井岸食药监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