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将于1月16日至17日召开
昨日下午,龙岗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决定龙岗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于1月16日至17日召开。龙岗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刘朝辉,副主任杨钦星、刘晓杰、文枫、段小贝,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罗定文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胡嘉东,区人民法院院长田卫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叶鹏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关于举行龙岗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龙岗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文件(草案)》、《龙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稿)》。去年,龙岗区人大围绕区委加快转型升级、推动跨越争先的总体部署,依法履行职责,践行群众路线,圆满完成了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龙岗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区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龙岗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相关报告。报告显示,在龙岗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建议140件(其中涉及龙岗区92件,属坪山新区10件,属大鹏新区38件),确定了1件重点建议《关于推进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建设的建议》。截至2013年11月,140件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重点建议办理工作获得高票满意通过。
会议还经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当日下午,龙岗区人大常委会还召开了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主任会议。
关于举行龙岗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14年1月6日龙岗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定于2014年1月16日-17日,在龙岗区政府三楼会堂举行龙岗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会期两天。会议建议议程为:
一、审议龙岗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龙岗区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龙岗区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龙岗区2014年预算草案,批准龙岗区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4年预算;
四、审议龙岗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审议龙岗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审议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
八、其他。
深圳市龙岗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0号
深圳市龙岗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任命:
朱武为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深圳市龙岗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年1月6日
关于列席和邀请列席龙岗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人员的决定
(2014年1月6日龙岗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不是龙岗区五届人大代表的下列人员,列席和邀请列席深圳市龙岗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一、依法列席本次会议人员
(一)龙岗区政府组成人员;
(二)由龙岗区选出、在龙岗区及坪山新区、大鹏新区居住和工作的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二、依法决定邀请列席本次会议人员
(一)龙岗区委领导成员;
(二)历届龙岗区人大常委会原主任;
(三)龙岗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
(四)龙岗区政协领导成员;
(五)龙岗区区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六)龙岗区人大机关副处以上干部,龙岗区街道和坪山新区、大鹏新区办事处联系人大工作负责人;
(七)龙岗区政协机关部门负责人;
(八)驻龙岗区处以上单位负责人。